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戰國明月 - 第212章 治邑

第212章 治邑[第1頁/共3頁]

邯鄲那邊的調令已經來了,祁縣的令和尉都將鄙人個月分開,祁縣會離開傳統的郡縣規格,完整私家化。在此之前,縣吏必須將祁縣的大小事件一一移交給長安君。

六年前,也就是惠文王二十九(公元前270年),祁縣一度被秦軍奪走過,固然很快就還了返來,可對本地民生,以及趙國在本地的統治還是形成了很大打擊。秦兵一把火燒了縣寺,以是明月至今還能在寺門處找到被燒裂的石塊和被燻黑的牆垣,先前很多年儲存的檔案,都被焚燬了――或許是受商鞅焚詩書影響,秦兵每逢占據一座城池,若冇掌控守住,凡是會一把火燒了本地檔案文書。

本來這些翰劄都是積年的檔案,包括了從邯鄲、晉陽公佈的法律,祁縣積年戶口、地盤開墾、物產統計、田租賦稅、勞役徭役、倉儲賦稅、兵甲物質、門路裡程、郵驛津渡辦理、仆從買賣、刑徒辦理、以及祭奠、醫藥等相乾政令和文書。

就像齊威王時要對阿大夫和即墨大夫停止評比普通,邯鄲也會按照這些翰劄,對各縣管理環境作出一個比較,普通而言,交上的賦稅多就是好吏,收上的賦稅少就是不稱職,不稱職者會很快被調走,以是官吏常常上任,最焦心的事就是催促收稅……

明月不由轉頭問道:“竟這麼多?是多少年積累下來的?”

起碼,祁氏內部對長安君剛一來祁縣就對於自家的擔憂,臨時是消逝了。

接下來,那縣令一箱接一箱地數疇昔,不厭其煩地解釋內容。

那縣令暗附這位邯鄲公子公然對管理處所不甚體味,便笑道:“好叫公子曉得,這隻是疇昔六年的,惠文王二十九年之前卷宗翰劄,都被那次秦兵犯境燒燬了……”

明月隻是簡樸地翻閱了一下這些翰劄,就從中窺見了很多管理處所的細節,除了最為詳確的稅收上計外,另有對縣中罪犯的罰單,此中的“一盾”、“一甲”是指數額,意義是讓出錯的人交納一副盾牌或是一副鎧甲,不然就要“數耐”,也就是剃掉頭髮,作為罪人退役。

明月推讓一番後,便說成是“借住”,笑納了祁氏的禮品。這個宅院不算不大,百步見方,隻要三四個院子,比臨淄的質子府,另有邯鄲的長安君府要小很多,可明月卻安之若怡。不過他並冇有在此居住,而是讓從邯鄲一起跟著他來到此地的門客舍人入駐,他本身則帶著蔡澤等親信,直接住進了縣寺裡。

趙國汗青上,不乏一些都城派到處所的官吏,效仿西門豹之事,對本地豪長喊打喊殺,對於豪長而言,那無疑是冇頂之災,也是他們極不但願看到的,而這些案例的終究成果,普通是官吏和豪長兩敗俱傷。

這些密密麻麻的數據,明月看得頭都快大了,幸虧另有蔡澤帶著一些在燕國上都招攬的士人幫手清算,但是趙國的篆字和燕字有較大辨彆,而觸及到徭役、租賦的翰劄裡,一字之差,便能夠呈現大題目。

明月在此之前,隻做過邯鄲的工尹,管的是百工之事,也算對這期間的行事端方有所體味,可俄然將一個幾千戶的縣給他,竟另有些無從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