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鳥脫囚籠,魚躍江河[第1頁/共3頁]
乾了!
陳王氏已把他的書筪弄好,內裡裝著文房四寶,裝著換洗衣服,裝著路上吃喝的乾糧淨水,還裝著,一名母親滿滿的愛。
國有國法,但是這法,老是存在太多的縫隙能夠被人追求。如果黃縣令真得撕破了臉皮,拉下架子對於他,陳三郎這麼一個童生還真冇體例對付。
既然籌算明天走,就得做好籌辦。衙門的人,豈會那麼輕易放他走?一個說不好,埋伏在半路就將他劫歸去了。
“十有八九,是惦記取人家女兒。”
官差從速答覆:“捕頭,就這些了。這小子每天窩在家裡讀書,出門就是到武館裡紮馬步,簡樸得很。”
“想逃?”
“可不是,不如乾脆點,直接鎖人歸去。賞他幾記大嘴巴,這小子不得乖乖就範了?”
鐘捕頭伸手摸了摸臉,做出決定:“好吧,明天等他去武館的時候,你們就脫手抓人。牢記,要在人少的處所……嗯,他去武館,不是要顛末一條巷道嗎?那邊就很合適。”
“快,備馬!”
隻得爬回屋子叫火伴,叫不醒,直接大巴掌扇到嘴巴上。
“你說那許館主到底是甚麼來頭,之前賀縣令對他頗恭敬的模樣,難不成真是個武林妙手?”
這是兩名官差,穿戴便裝,也不怕被陳三郎發明,大搖大擺跟在前麵。
陳三郎可否考過誰都不敢包管,但隻要他去不了南陽府,就必然考不到功名。
時候尚早,街道上非常冷僻,隻要趁早的估客出來占處所,擺攤兒。
鐘捕頭沉吟不語:讀謄寫字是墨客本分,冇有任何值得思疑的處所。而陳三郎很早之前就到武館裡學武功紮馬步,此事當時在涇縣被人當作笑談,也冇甚麼可說的。
陳三郎抓緊時候攻讀,又到楊老先生那邊借閱了好些經義文章,細細研習著,爭奪做到成竹在胸。
陳王氏冇有反對:“原兒,你明天就走嗎?”
一個官差進言:“捕頭,直接抓人吧。如果怕影響不好,我們就公開裡動手。之前查案辦事,又不是冇做過這等活動。用個麻包把人一裝,弄到偏僻處所去,想如何審就如何審。”
果不其然,身後閒逛悠地吊著兩條“尾巴”。
鐘捕頭光著身子從床上跳起,手忙腳亂穿衣服:“不好,這小子必定是提早奔赴南陽府插手院試了,不能讓他考。”
“這麼短長……對了,提及吳賴頭,這個傢夥很多天都不見人。”
另一個官差擁戴道:“不就是個童生嗎?事兒鬨不大。大人那邊略微壓一壓,誰敢出頭?”
“咦,這不是陳三郎嗎?揹著書筪,一大早要往那裡去?”
這官差就不管火伴了,從速開門衝出去。
“估計這會兒都出城了。”
陳三郎彷彿醉了……
“多謝孃親。”
“不颳風下雨的話,明天就走。我一小我走,華叔留在家。”
“切,甚麼武林妙手,你聽平話的聽多了吧。龍不遊淺水,我們這個小處所如何能夠有武林妙手?”
第二杯敬這個家:生於斯,善於此,榮辱皆在屋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