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可嘉[第1頁/共2頁]
“我所孝者,生身父母也,”張昭華道:“現在我父身陷囹圄,存亡不知;我母恐憂錯愕,展轉病榻,是誰令我家骨肉分離,是周王府!為人後代,不能挽救父母於萬一,常常想來,痛在我心!本日不避刀斧,以弱質女流之身前來公堂訴訟,拋開統統顏麵,隻為還父兄明淨,還望大人明察,全我孝道!”
他又拿起狀仔細細讀了兩遍,問了張昭華一些題目。但是當張昭華說完,他又閉著眼睛不說話了。
這內裡的話音天然被宋翊聽了出來,他便皺眉道:“你意有指責,是說州縣並本省府尹都不敢辦案罷了——是如許麼?”
以後的話張昭華就聽不清了,她耳邊本來藐小的嗡嗡聲垂垂喧鬨起來,鋪天蓋地地湧來,脖頸一歪,不由自主地蒲伏在了地上。
“你年紀輕,卻怎生比我還胡塗,”宋翊點頭道:“宗人府,以秦王樉為宗人令,晉王、燕王棣為左、右宗正,周王橚、楚王楨為左、右宗人。秦晉楚三王本身乾的荒淫事情比這還離譜,你還希冀他們能秉承公道?周王是當事人,燕王遠在北平,誰能受理這案子?”
張昭華便默許了。
“本府是故意幫你的,”宋翊感喟道:“如果我不做這京官就好了。京官是不準同外埠藩王私晤交友的,有勾搭詭計之嫌。我本日如果找了他,明日錦衣衛就要鎖拿我,府尹這頂烏紗帽摘了事小,項上人頭保不住事大。”
“周王統河南一地,撫民、勸耕、奉撻伐之任禦外侮,”宋翊摸著斑白的鬍子,道:“視民如子,佳名遠揚,河南百姓自當視之如父。你以子告父,難道不孝?”
“實在周王現在就在京中,”宋翊道:“隻是你無緣得見。我與他倒是同儕列班——”
張昭華不曉得他究竟是甚麼意義,又不敢催問,倒是中間那名通判,歎了口氣解釋道:“張氏,你這個案子,實在急不得。”
張昭華曉得了。
“民女不敢。”張昭華低頭道:“此事牽涉龐大,我本省父母官實在難堪。如果竭力辦案,公職雖大,亦不能抵當天威;如果視如不見,又負了為生民立命如許的誓詞。兩難之間,既違成憲,亦負初心。民女不敢令父母官難堪。”
“齊王強行擄掠了本地兩戶人家的好女子,”他道:“當事人的父母也曾告官,剛巧山東佈政使與齊王有隙,便帶著公差上門討要,但是齊王也不承認,兩邊攻訐不休。”
“為甚麼?”張昭華訝異道,如果不急,她又如何會星夜一起兼程感到京師來告狀,不就是怕晚了就統統皆休了麼。這但是性命關天的事情啊。
此時關於民事訴訟受理,有“務限”規定,處所官吏每年會在春夏兩季定下一段時候停止審案子,其企圖是不影響農忙季候,但嚴峻案件不在此限。
以後齊王便讓佈政使搜尋盤點人丁,大惑不解的是,闔府竟然真的冇有尋到那兩名良家女子。這個案子隻要旁人的人證,人證以後還莫名其妙地死了;以後齊王便頓時上書參劾佈政使——畢竟佈政使算是查抄了王府,踩踏了帝室貴胄的莊嚴,並且齊王堅稱罪名可謂是莫須有,這名佈政使便被皇上砍了頭,連帶著當初突入王府的大小官吏,更無一人逃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