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一次騎馬[第1頁/共2頁]
我生命的搖籃,
伴著阿媽伴著藍天到永久……
想你啊草原,
還在李青蓮的輕功不錯,放鬆兩腿,就那麼黏在馬背上,騎馬的時候兩腿不能用力,那樣整小我顯得生硬,輕易頹廢。這一點書上有,曾經偶然中看過,想不到明天用到了,看來世上冇有無用的知識,隻要無用的人。
阿不力抱著阿嘎帶著另兩個牧民陪著李青蓮回部落,順著從崑崙山上流下來的小河邊走著。阿不力不曉得李青蓮冇有騎過馬,誰曉得走在荒漠裡的人冇有騎過馬,誰敢說天神的使者不會騎馬?以是馬的速率很快,固然不能和來時相提並論,對李青蓮這個菜鳥也算是緩慢。
悲催啊,李青蓮不由得苦笑,俺真的不會騎馬啊,但是為了不被人當搗蛋物用石頭漸漸砸死,不敢說。幸虧冇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走路,起碼見過阿不力他們的頓時英姿。騎馬嗎?不就是扳鞍上馬,兩腿分開跨坐在馬背上,手拿韁繩,用馬鞭一甩馬屁股:“駕,”馬兒唏溜溜一聲邁開四蹄飛奔而去。
零零散散的榆樹孤登時站在荒漠上,在廣漠的天幕下格外矮小,那反射著刺目陽光的是石頭,紅色的石頭,玄色的石頭,東一片西一片渙散隨便,無拘無束地躺在地上已不知多少年,那一道道不法則的褶皺是光陰侵襲的傷痕。
想起你就情深綿綿,
草原啊草原,
阿媽等候的笑容是我力量的源泉。
李青蓮舒舒暢服騎著青鬃馬,賞識著荒漠的風景。已經是夏末初秋時節,萬物停止了發展,荒漠的草整齊不齊,東倒西歪的有些營養不良,間或另有一片片蒿草異化在中間。
芳草淡淡的暗香潤我生命的內心,
狼群已經被毀滅,眼下的荒漠從未有過的安好,臨時能夠無憂無慮地放牧牛羊,圍著篝火,唱歌跳舞,年青的小夥子們、熱忱似火的女人一對對相擁到天明,直到另一隻狼群到臨為止。
人一放鬆,不在專注於一件事情,心就活絡起來。
牧民們留下大多數人,他們還要收攏四散的羊群,趁便把死狼帶歸去,狼皮是個好東西,做成皮裘,既標緻又和緩,很受中原的有錢人愛好,能夠和中本來的行商互換鹽巴,狼肉也是不錯的食品,狼臉子更是佐酒的甘旨,固然喪失了一些羊,這些狼肉足能夠彌補了。
我心中的草原,
那還是很悠遠的事,牧民們珍惜麵前的歡愉,珍惜開高興心的每一天,是啊,一個連夏季都不曉得能不能捱過的民族,誰會有閒心考慮將來的事情。珍惜麵前,儘力地活下去,滿足常樂,這就是牧民。
李青蓮是個實際派,說騎咋就騎,風風火火闖荒漠。一踩馬鐙飛身上馬,兩腿一分跨坐在馬背上,很穩,作為一個妙手中的妙手,飛簷走壁如履高山的妙手,坐在馬背上還真的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接過馬的韁繩,伸手悄悄地撫摩著青鬃馬那超脫的鬃毛,與馬兒好好地相同一下。
李青蓮是個天賦妙手,渾身披髮的氣味很好聞,能讓人表情安好,不由自主地想和你靠近。青鬃馬固然是一匹淺顯的馬,冇有開靈智,隻是不能地感到靠近,這就夠了,隻要馬兒不順從你,那麼你的騎馬大業就算是完成了九十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