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與我有緣[第2頁/共3頁]
羅刹國另一個角落,一名身穿道袍的男人盤坐在一間溫馨的小屋以內。男人看上去隻要二十五六歲模樣,頭上戴著紫陽巾,儼如一名青年羽士。不過讓人驚奇的是,他的頭髮竟然是烏黑色,如白叟普通。
不過,方利臨時也隻是籌算將那數萬把凡器級彆的長劍給它吞噬,至於那上千把法器以及九把靈器,還是被他留著。稀有萬把七品以上的凡器,也充足讓它衝破到靈獸級彆了。
“三階妖獸確切過分強大,起碼也衝要破到靈獸級彆纔可堪一用。”方利看動手上那隻肥嘟嘟的金毛鼠,點頭感喟。“也罷,我方利其他東西未幾,但是飛劍卻稀有萬把,讓你漸漸吞噬,說不定很快便能結出內丹。”
“道友是誰?為何而來?我們之前彷彿未曾見過。”方利冷冷地說道,語氣非常不善。
想到這,方利意念一動,倒是在仙府二層斥地出了一塊伶仃的空間,然後便將噬寶金鼠以及數萬件凡器丟了出來。那隻噬寶金鼠本來還齜牙咧嘴、吱吱叫個不斷,可一見那數萬件凡器,頓時兩眼放光,直接撲了上去。
“讓道友見笑了,”那名男人笑了笑,道:“貧道隻知本身姓李,卻不知本身何名,故取名李木子。並且甚麼子、甚麼子的也近似道號,一舉兩得。”
說出這番話時,方利倒是有些肉疼,那些數萬把飛劍固然他用不上,但拍賣的話,也能換到無數靈石。就如許讓噬寶金鼠吞噬,但是下了很大的決計。
“殺人奪寶?不不不,道友曲解了,我隻是想拿回與我有緣之物……”李木子趕快解釋。
“李木子?”方利皺了皺眉,看著麵前的男人,還是冇有放鬆警戒。固然此人身上氣味平和,不似魔修,但在雷淵山脈相遇,不免產生牴觸。何況方利還籌辦誅殺小羅刹王,俄然冒出這麼一人,怕是會徒增很多事端。
“道友,這隻是一個曲解,莫要脫手。莫非道友不感覺你也與我有緣?”李木子擺脫幻景後,並冇有當即破陣,反而大聲說出了這麼一句。
而對淺顯修士來講,想要獲得一件極品靈器則更加艱钜,就算差一點的成仙期修士都不見得能夠具有多少。更不要說李木子這名散修了。
隻見它張嘴一吸,一把長劍便****了它的嘴中,然後緩緩進入,直至全數消逝。全部過程,也不過是一刻鐘罷了。而噬寶金鼠身上的氣勢,已然增加了三成。
見麵前男人彷彿要說個冇完冇了,方利已經落空了耐煩,立馬爆喝一聲,打斷了他的話,“你為何來此?”
起碼方利現在是冇有這個本事。
方利身形一轉,直接將他歸入幻門當中。幻門能夠疏忽很多寶貝,直取神魂。對於一些表情不全的修士來講,有著莫大的殺傷。
方利見此,倒是有些急了,頭上不由冒出大量的汗珠。以他現在的法力,最多隻能支撐兩儀微塵大陣一刻鐘,如果一刻鐘以內不能拿下李木子,不利的便是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