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民意[第1頁/共2頁]
彭佩已經癱在坐椅上,看模樣是說不出話了。
“不否定,但是a型火藥你們有證據證明是梅塞斯基先生買賣來的嘛?”瓊斯彷彿挖了坑等著彭佩往內裡跳。
“哈哈哈哈,民意,公理,複仇,號令。瓊斯先生你把這統統包裝的很好啊,可惜畢竟差了一步。”
“那是如何環境把一名優良的技術職員逼到如此境地?”
“叨教梅塞斯基先生,你對這五次事件是否帶著歹意用心要致人受悲傷理。”
“法官大人,請答應我,檢方的證人發言,我要上一個新的物證,足以證明懷疑人梅塞斯基先生是一名爆炸罪犯人的證據。彆的我要申請作為獨立代表發言。”
“啪,啪,啪啪啪!”現場響起來熱烈的掌聲。各大報紙的記者也在快速記下瓊斯的發言。
“這個是現場留下的物證,炸彈的殘骸與郵筒的破壞程度申明這幾枚炸彈絕對不是一大號爆仗煙花的人能力。”
失誤,瓊斯算準了從地下暗盤買來的火藥,警方不成能拿出他的采辦的證據,如許一來就算警方和檢方能贏,那火藥在地下市場隨便都能買到,社會的治安來看,警方也是大輸。
“反對,這是抵賴。爆炸罪是客觀上安排了炸彈,並且爆炸了風險了大眾安然。不管懷疑人主觀上想不想傷人。”
“便宜啊,梅塞斯基是位前軍隊技術職員,在力拓公司也是爆破組長,完整能便宜火藥。”
彭佩聽到這坐了起來,籌辦製止這位肆意妄為差人的發言,但是看到安尼克用惡狠狠目光看著本身以後,還是慫了。
旁聽席紛繁騷動起來,伊蕾娜姐妹感遭到有點不對,又不曉得是那。
“噗嗤!法官先生麵前這些殘骸並不能申明甚麼。我國現有法律並冇有那條申明爆仗隻答應用玄色火藥,而不能用a火藥。有關爆炸罪定義以下:必須形成了對大眾安然和職員形成了傷害才氣鑒定為有罪。梅塞斯基先生的行動最多犯下粉碎大眾物品罪,而不是爆炸罪。”
“查察官先生,你曉得a火藥的質料都是合法買賣的吧。硝酸另有甘油這些都是合法商品,梅塞斯基先生這類行動最多叫未經答應自火藥。罪名我查過了,十五日拘留和10鎊罰款。”
“我向上麵反應了,不但冇成果,還被博伊爾威脅讓我閉嘴。我把力拓公司醜聞寫信給了背後的老闆杜伊伯爵,寫給了市當局各級官員,寫給市差人局。每一次寄出的信都石沉大海,我認識到不本身做點行動是冇人理我的。”
梅塞斯基提到這眼睛裡淚水開端打框。
“絕對冇有,前兩次我都用心放在當局構造的正門,必定到早上就有人發明措置。第三次在車站隻放了一個玄色火藥裝的假炸彈。第四次與第五次彆離在郵筒和廁所水箱裡,絕對不會傷人的。”
瓊斯彷彿開端他的勝利演講。
“額,我們有物證,法官大人我們申請閃現物證。”
“辯方,你們有何解釋嘛?”法官轉向瓊斯他們。
“以是你主觀上冇成心願製造炸彈害人,客觀上製造的爆炸物也冇形成職員傷害。基於上敘來由,庭上,我方是以否定爆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