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案情[第1頁/共3頁]
我是真不明白,他解釋:“如果是康大嘴想要殺你滅口,把事情壓下去,那他隻需求找一個替死鬼承擔殺人罪惡便可,不對殺人頂多就是死緩。可如果是馬老五想要殺你滅口,啟事也很簡樸,他死力遮住他跟康大嘴的紛爭,不讓刑警隊深切調查,不然他暗中見不得光的財產可就全都透露了,他殺你滅口,也是在向康大嘴收回警告。”
沈超疑問:“這是聲光異化節製燈,你冇有見到過嗎?”
一覺醒來後,看到床頭櫃上的鬧鐘已經是七點半,我忙起床穿衣服,八點之前要趕上主任召開的晨會。
出租車在他家小區門口停下,沈超付了車錢,就帶著我往七號樓趕去,爬著樓梯上了四樓,樓道內的燈需求有聲音才氣亮,我對此感到很獵奇。
他家在市東郊的金穀園小區,在車內,我就疑問:“你要帶我去你家住?”
我點頭表示明白,他持續道:“羅保子的老闆是馬老五,此人可不普通,在我們市的權勢根深蒂固,就連我們刑警隊也不敢等閒動他,而康大嘴則是商丘人,靠撿襤褸發財,這幾年混的風生水起,大有要跟馬老五一較高低的籌算,這兩種人你都惹不得。”
我不知該如何挑選?我住的處所就一張床,擠兩小我尚可,如果去他家住,有些拘束,便答覆:“還是去我那邊住吧,不過前提艱苦,隻要你能忍的住。”
冇想到我和她的幽會竟然是在衛生間的隔間內,她說完了話,就轉脫手掌,推開木門,籌辦拜彆,我忙跟了出來。
我就疑問:“那馬老五能夠藉機打壓康大嘴,莫非是康大嘴派人偷走羅保子屍身的?”
我就表示:“我隻不過是一個淺顯大夫,救死扶傷是我的本職事情,我可冇籌算招惹他們!”
沈超提著褲子追了出來,向我扣問:“下級號令我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庇護你,是我住你那邊,還是你住我家?”
客堂內燈亮起,主臥內的燈也隨即亮起,沈超忙表示:“爸媽,是我,我帶了一名朋友返來住!”
沈超已經用好了早餐,換上了深藍色羽絨服,戴上了毛線草率帽,這令他看起來跟撞我的司機有點像。
不過我冇有等他,徑直走出了衛生間的大門,一陣夜風吹來,冷冷的。
我在他的單人席夢思床上坐下,房間內有暖氣片,以是不冷,我放下了裝有書的手提袋,然後開端脫衣服。
能有熱水沐浴真不錯,當我洗好澡,回到沈超的房間內,就看到他也在房間裡清算物品。
沈超解釋:“我從小就不讓我爸媽動我的東西,以是他們也不替我清算房間,我又冇空,讓你見笑了。”
沈超坦言勸我:“有些事情本是你的偶然之舉,卻為你招來災害。我們刑警隊已經盯了馬老五跟康大嘴兩三年了,對這二人算是比較熟諳。馬老五為人謹慎,做事滴水不漏,康大嘴為人憨直,喜好叫真,他有了錢,部下有人,也想進軍沐浴文娛業,從馬老五鍋裡分杯羹,可對方分歧意。”
我搖了頭,表示:“我是鄉村人,不曉得這類高科技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