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1)[第1頁/共5頁]
是歲,郡國十四地動。
任尚遣當闐種羌榆鬼等刺殺杜季貢,封榆鬼為破羌侯。
永昌、益州、蜀郡夷皆叛應封離,眾至十餘萬,粉碎二十餘縣,殺長吏,焚劫百姓,骸骨委積,千裡無人。
玄月,築馮翊北界候塢五百以是備羌。
郡國十地動。
冬,十仲春,戊午朔,日有食之,既。
秋,七月,京師及郡國十雨水。
司空袁敞,廉勁不阿權貴,失鄧氏旨。尚書郎張俊有私書與敞子俊,怨家封上之。夏,四月,戊申,敞坐策免,他殺;俊等下獄當死。俊上書自訟;臨刑,太後詔以減死論。
郡國八地動。
遼西鮮卑大人烏倫、其至韐各以其眾詣度遼將軍鄧遵降。
丁巳,尊帝嫡母耿姬為甘陵大朱紫。
尹就坐不能定益州,征抵罪;以益州刺史張喬領其軍屯,招誘叛羌,稍稍降散。
代郡鮮卑犯境,殺長史;發緣邊甲卒、黎陽營兵屯上穀以備之。冬,十月,鮮卑寇上穀,攻居庸關,複發緣邊諸郡黎陽營兵、積射士步騎二萬人屯列衝要。
孝安天子
鄧遵募上郡全無種羌雕何刺殺狼莫;封雕何為羌侯。自羌叛十餘年間,軍旅之費,凡用二百四十餘億,府帑空竭,邊民及內郡死者不成勝數,並、涼二州遂至浪費。及零昌、狼莫死,諸羌崩潰,三輔、益州無複寇警。詔封鄧遵為武陽侯,邑三千戶。遵以太後從弟,故爵封優大。任尚與遵爭功,又坐詐增首級、受賕枉法贓千萬已上,十仲春,檻車征尚,棄市,冇入財物。鄧騭子侍中鳳嘗受尚馬,騭髡妻及鳳以賠罪。
癸酉,以太常楊震為司徒。
太後從弟越騎校尉康,以太後久臨朝政,宗門盛滿,數上書太後,覺得好崇公室,自損私權,言甚切至,太後不從。康謝病不朝,太後使內酒保問之;所使者乃康家先婢,自通“中大人”,康聞而詬之。婢怨恚,還,白康詐疾而言不遜。太後大怒,免康官,遣返國,絕屬籍。
秋,七月,乙酉朔,日有食之。
冬,十月,己巳,司空李郺免。癸酉,以衛尉廬江陳褒為司空。
是歲,郡國二十三地動。
幽州刺史巴郡馮煥、玄菟太守姚光、遼東太守蔡諷等將兵擊高句麗,高句麗王宮遣嗣子遂成詐降,而襲玄菟、遼東,殺傷二千餘人。
己巳,令公卿下至郡國守相各舉有道之士一人。尚書陳忠以聖旨既開諫爭,慮言事者必多激切,或致不能容,乃上疏豫通廣帝意曰:“臣聞仁君廣山藪之大,納切直之謀,忠臣儘謇諤之節,不畏順耳之害,是以高祖舍周昌桀、紂之譬,孝文嘉袁盎人豕之譏,武帝納東方朔宣室之正,元帝容薛廣德自刎之切。今明詔高貴宗之德,推宋景之誠,引咎克躬,諮訪群吏。言事者見杜根、成翊世等新蒙表錄,顯列二台,必承風呼應,爭為切直。若嘉謀異策,宜輒納用;如其管穴,妄有諷刺,雖苦口順耳,不得究竟,且優遊寬大,以示聖朝無諱之美;如有道之士對問高者,宜垂省覽,特遷一等,以廣直言之路。”書禦,有詔,拜有道高第士沛國施延為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