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2)[第2頁/共3頁]
司空袁逢罷;以太常張濟為司空。
宋皇後無寵,後宮幸姬眾共譖毀。渤海王悝妃宋氏,即後之姑也,中常侍王甫恐後怨之,因譖後挾左道祝詛;帝信之,遂策收璽綬。後自致暴室,以憂死。父不其鄉侯酆及兄弟並被誅。
尚書盧植上言:“凡諸黨錮多非其罪,可加赦恕,申宥回枉。又,宋後家眷並以無辜委骸橫屍,不得斂葬,宜敕清算,以安遊魂。又,郡守、刺史一月數遷,宜依黜陟以章可否,縱不九載,可滿三歲。又,請謁企求,一宜禁塞,推舉之事,責成主者。又,天子之體,理忘我積,宜弘大務,蠲略纖細。”帝不省。
夏,四月,丙辰,地動。
三月,辛醜,赦天下,改元。
侍中寺雌雞化為雄。
六月,丁醜,有黑氣墮帝所禦溫德殿東庭中,長十餘丈,似龍。
秋,七月,壬子,青虹見玉堂後殿庭中。詔召光祿大夫楊賜等詣金商門,問以災異及消複之術。賜對曰:“春秋訁韯》曰:‘天投蝩,天下怨,海內鬨。’加四百之期,亦複垂及。今妾媵、閹尹之徒共專國朝,欺罔日月;又,鴻京都下招會群小,造作賦說,見寵於時,更相薦說,旬月之間,並各拔擢。樂鬆處常伯,任芝居納言,鄐儉、梁鵠各受豐爵不次之寵,而令搢紳之徒委伏畎畮,口誦堯、舜之言,身蹈絕俗之行,擱置溝壑,不見逮及。冠履倒易,陵穀代處,幸賴皇天垂象譴告。《周書》曰:‘天子見怪則修德,諸侯見怪則修政,卿大夫見怪則修職,士庶人見怪則修身。’唯陛下斥遠佞巧之臣,速征鶴鳴之士,斷絕尺一,遏止槃遊,冀上天還威,眾變可弭!”
以太常常山張顥為太尉。顥,中常奉養之弟也。
南匈奴屠特若屍逐就單於死,子呼征立。
丙子晦,日有食之。
十仲春,丁巳,以光祿大夫橋玄為太尉。
冬,十月,以屯騎校尉袁逢為司空。
夏,四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置鴻京都學,其諸生皆敕州郡、三公舉用辟召,或出為刺史、太守,入為尚書、侍中,有封侯、賜爵者;士君子皆恥與為列焉。
三月,司徒袁滂免,以大鴻臚劉郺為司徒。乙醜,太尉橋玄罷,拜太中大夫;以太中大夫段飃為太尉。玄季子遊門次,為人所劫,登樓求貨;玄不與。司隸校尉、河南尹圍守玄家,不敢迫。玄橫眉呼曰:“奸人無狀,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民賊乎!”促令攻之,玄子亦死。玄因上言:“天下凡有劫質,皆並殺之,不得贖以財寶,開張奸路。”由是劫質遂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