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3)[第1頁/共3頁]
夏,蒲月,己亥,琅邪武王亻由薨。
是歲,鮮卑慕容涉歸卒。弟刪篡立,將殺涉歸子廆,廆亡匿於遼東徐鬱家。
河南及荊、揚等六州大水。
太康五年甲辰,公元二八四年春,正月,己亥,有青龍二,見武庫井中。帝觀之,有憂色。百官將賀,尚書左仆射劉毅表曰:“昔龍降夏庭,卒為周禍。《易》稱‘潛龍勿用,陽鄙人也。’尋案舊典,無賀龍之禮。”帝從之。
攸行動以禮,鮮有過事,雖帝亦敬憚之。每引之同處,必擇言而後發。
罷寧州入益州,置南夷校尉以護之。
秋,匈奴胡都大博及萎莎胡各帥種落十萬餘口詣雍州降。
三月,辛醜朔,日有食之。
是歲,鮮卑拓跋悉鹿卒,弟綽立。
太康九年戊申,公元二八八年春,正月,壬申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玄月,戊寅,扶風武王駿薨。
太廟殿陷,秋,玄月,改營太廟,作者六萬人。
事過太常鄭默、博士祭酒曹誌,誌愴然歎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阪!晉室之隆,其殆矣乎!”乃奏議曰:“古之夾輔王室,同姓則周公、異姓則太公,皆身居朝廷,五世反葬。及其衰也,雖有五霸代興,豈與周、召之治同日而論哉!自羲皇以來,豈一姓所能獨占!當推至公之心,與天下共其短長,乃能享國悠長。是以秦、魏欲獨擅其權而才得冇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用,此前事之明驗也。誌覺得當如博士等議。”帝覽之,大怒曰:“曹誌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且謂:“博士不答所問而答所不問,橫造異論。”下有司策免鄭默。因而尚書朱整、褚等奏:“誌等侵官離局,迷罔朝廷,崇飾晉言,假托無諱,請收誌等付廷尉科罪。”詔免誌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科罪。
是歲,慕容刪為其下所殺,部眾複迎涉歸子廆而立之。涉歸與宇文部素有隙,廆請討之,朝廷弗許。廆怒,犯境遼西,殺略甚眾。帝遣幽州軍討廆,戰於肥如,廆眾大敗。自是每歲犯邊,又東擊扶餘,扶餘王依慮他殺;後輩走保沃沮。廆夷其國城,驅萬餘人而歸。
冬,十一月,壬子,以隴西王泰都督關中諸軍事。泰,宣帝弟馗之子也。
是歲,塞外匈奴胡太阿厚帥部落二萬九千三百人來降,帝處之塞內西河。
冬,十仲春,庚子,襄陽武侯王瀎卒。
庾純詣廷尉自首:“旉以議草見教,愚淺聽之。”詔免純罪。廷尉劉頌奏旉等大不敬,當棄市。尚書奏請報聽廷尉行刑。尚書夏侯駿曰:“官立八座,正為此時。”乃獨為駁議。左仆射下邳王晃亦從駿議。奏留中七日,乃詔曰:“旉是議主,應為戮首;但旉家人自首,宜並廣等七人皆丐其死命,併除名。”
仲春,詔以濟南郡益齊國。己醜,立齊王攸子長樂亭侯寔為北海王,命攸備物典策,設軒轅之樂,六佾之舞,黃鉞朝車,乘輿之副從焉。
夏,慕容廆寇遼東,故扶餘王依慮子依羅求帥見人還複古國,乞援於東夷校尉何龕,龕遣督護賈沈將兵送之。廆遣其將孫丁帥騎邀之於路,沈力戰,斬丁,遂複扶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