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2)[第1頁/共3頁]
大司馬安寧王休執軍士為盜者三人,以徇於軍,將斬之。魏主行軍遇之,命赦之,休不成,曰:“陛下親禦六師,將遠清江表,今始行至此,而小人已為攘盜,不斬之,何故禁奸!”帝曰:“誠如卿言。然王者之體,時有非常之澤。三人罪雖應死,而人緣遇朕,雖違軍法,可特赦之。”既而謂司徒馮誕曰:“大司馬法律嚴,諸君不成不慎。”因而軍中寂然。
辛酉,追尊文惠太子為文天子,廟號世宗。
壬午,稱遺詔,以武陵王曄為衛將軍,與征南大將軍陳顯達並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左仆射、西昌侯鸞為尚書令;太孫詹事沈文季為護軍。癸未,以竟陵王子良為太傅;蠲除三調及眾逋,省禦府及無用池田、邸治。減關市征稅。
即位十餘日,即收王融下廷尉,使中丞孔稚珪奏融險躁輕狡,招納不逞,誹謗朝政。融求援於竟陵王子良,子良恐憂,不敢救。遂於獄賜死,時年二十七。
冬,十月,戊寅朔,魏主如金墉城,征穆亮,使與尚書李衝、將作大匠董爾運營洛都。己卯,如河南城;乙酉,如豫州;癸巳,舍於石濟。乙未,魏戒嚴,設壇於滑台城東,告行廟以遷都之意。大赦。起滑台宮。任城王澄至平城,眾始聞遷都,莫不惶恐。澄援引古今,徐以曉之,眾乃開伏。澄還報於滑台,魏主喜曰:“非任城,朕事不成。”
乙亥,鄧至王像舒彭遣其子舊朝於魏,且請傳位於舊;魏主許之。
壬寅,尊皇太孫太妃為皇太後;立妃為皇後。
侍世祖疾,言發淚下。世祖覺得必能負荷大業,謂曰:“五年中一委宰相,汝勿措意;五年外勿複委人。若自作無成,無所多恨。”臨終,執其手曰:“若憶翁,當好作!”遂殂。大斂始畢,悉呼世祖諸伎,備奏眾樂。
戊申,魏主至幷州。幷州刺史王襲,治有聲跡,境內溫馨,帝嘉之。襲教民多立銘置道側,虛稱其美;帝聞而問之,襲對不以實。帝怒,降襲號二等。
臣光曰:人主之於其國,譬猶一身,視遠如視邇,在境如在庭。舉賢才以任百官,修政事以利百姓,則封域以內無不得其所矣。是以先王黽纊塞耳,前旒蔽明,欲其廢耳目之近用,推聰明於四遠也。彼廢疾者宜養,當命有司均之於境內,今獨施於門路之所遇,則所遺者多矣。其為仁也,不亦微乎!況免罪人以橈有司之法,尤非人君之體也。惜也!孝文,魏之賢君,而猶有是乎!
禦史中丞江淹劾奏前益州刺史劉悛、梁州刺史陰智伯贓貨钜萬,皆抵罪。初,悛罷廣、司二州,傾貲以獻世祖,家無留儲。在益州,作金浴盆,餘物稱是。及鬱林王即位,悛所獻減少。帝怒,收悛付廷尉,欲殺之;西昌侯鸞救之,得免,猶監禁畢生。悛,勔之子也。
魏山陽景桓公尉元卒。
鬱林王性辯慧,美容止,善應對,哀樂過人;世祖由是愛之。而矯情飾詐,陰懷鄙慝,與擺佈群小共衣食,同臥起。
侍太子疾及居喪,憂容號毀,見者哭泣;裁還私室,即歡笑酣飲。常令女巫楊氏禱祀,速求天位。及太子卒,謂由楊氏之力,倍加敬倍。既為太孫,世祖有疾,又令楊氏禱祀。時何妃猶在西州,世祖疾稍危,太孫與何妃書,紙中心作一大喜字,而作三十六小喜字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