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1)[第1頁/共5頁]
臣光曰:忠臣之事君也,責其所難,則其易者不勞而正;補其所短,則其父老不勸而遂。孝元踐位之初,謙虛以問禹,禹宜先其所急,後其所緩。但是優遊不竭,讒佞用權,當時之大患也,而禹不覺得言;恭謹儉仆,孝元之素願也,而禹孜孜而言之,何哉!使禹之智足不以知,烏得為賢!知而不言,為罪愈大矣!
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
是歲,弘恭病死,石顯為中書令。
漢紀二十(起昭陽作噩,儘屠維單閼,凡七年)
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窮戶;貲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
初元二年甲戌,公元前四七年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樂陵侯史高以外屬領尚書事,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周堪為之副。望之名儒,與堪皆以徒弟舊恩,天子任之,數宴見,言治亂,陳王事。望之選白宗室明經有行散騎、諫大夫劉重生給事中,與侍中金敞並拾遺擺佈。四人同心謀議,疏導上以古製,多所欲改正;上甚鄉納之。史高充位罷了,由此與望之有隙。
秋,七月,己酉,地複震。
上用諸儒貢禹等之言,詔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乘輿秣馬,無乏閒事罷了。罷角抵、上林宮館希禦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常平倉。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令民有能通一經者。皆複。省科罰七十餘事。
三月,丙午,立皇後王氏,封後父禁為陽平候。
是歲,上覆擢周堪為光祿勳,堪弟子張猛為光祿大夫、給事中,大見信賴。
恭、顯令二人告望之等謀欲罷車騎將軍,疏退許、史狀,候望之出休日,令朋、龍上之。事下弘恭問狀,望之對曰:“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改正國度,非為邪也。”恭、顯奏:“望之、堪、重生朋黨相稱舉,數譖訴大臣,毀離親戚,欲以專擅權勢。為臣不忠,誣上不道,請謁者召致廷尉。”時上初即位,不省召致廷尉為下獄也,可其奏。後上召堪、重生,曰:“繫獄。”上大驚曰:“不但廷尉問邪!”以責恭、顯,皆叩首謝。上曰:“令出視事。”恭、顯因使史高言:“上新即位,未以德化聞於天下,而先驗徒弟。即下九卿、大夫獄,宜因決免。”因而製詔丞相、禦史:“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無它罪惡。今事長遠,識忘難懂,其赦望之罪,收前將軍、光祿勳印綬;及堪、重生皆免為庶人。”
戊午,隴西地動,敗城郭、屋室,壓殺人眾。
是歲,初置戊己校尉,使屯田車師故地。
匈奴呼韓邪單於覆上書,言公眾睏乏。詔雲中、五原郡轉穀二萬斛以給之。
夏,四月,乙末晦,茂陵白鶴館災;赦天下。
仲春,丁巳,立弟竟為清河王。
長信少府貢禹上言:“諸離宮及長樂宮衛,可減其太半以寬繇役。”六月,詔曰:“朕惟焌庶之溫飽,闊彆父母老婆,勞於非業之作,衛於不居之宮,恐非以是佐陰陽之道也。其罷甘泉、建章宮衛,令就農。百宮各省費。條奏,毋有所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