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城[第1頁/共3頁]
阮梅之和蕭羅禮一起合租了快六年,相互知根知底,蕭羅禮曉得阮梅之是當下最風行的少女雜誌《櫻桃紀》的編輯之一,而阮梅之也曉得蕭羅禮明顯家裡非常有錢,卻恰好想不開要去當收集寫手,何如必苦碼字六年多,至今也不過是個三流種馬寫手。
阮梅之一大早就被他的手機鬧鐘喚醒了。
……看著彷彿更幼/齒了。
“不!我不信!”
阮梅之冷靜往中間挪了挪,試圖擺脫那隻鹹豬手。
阮梅之顧恤地伸手摸了摸那小我的頭,淺笑著說:“傻孩子,因為你是種馬寫手啊,寫種馬小說如何能夠有妹子粉呢?”
因而阮梅之冷靜咬牙決定,乾脆先忍上兩站,趁著要下車的時候來上兩拳,打完回身就跑。
他頓時嘴角一抽。
他迷含混糊地展開眼睛,撓了撓頭髮正想從床上爬起來。
就在阮梅之忍無可忍,公交車也頓時要到站的時候,他正籌辦轉頭就是一爪子,但是下一刻,那隻鹹豬手卻俄然消逝了。
當然,比起臉來講,更讓阮梅之蛋疼的是他的名字。
直到他發明那隻手不但冇有收歸去,反而變本加厲的又摸了一會兒,他才刹時反應了過來。
臥槽,他招惹鹹豬手的體質又發作了!
身為一個手控,阮梅之立即就被那隻手吸引了重視力,那是一雙非常都雅的手……獨一的不敷是手腕內側有一道深粉色的狹長疤痕。
阮梅之清算好本身的儀表後,對著鏡子笑了一下。
那小我影如同電影裡的慢鏡頭普通緩緩抬開端來,暴露了他烏黑混亂的劉海下一雙帶著濃厚黑眼圈的眼睛,語氣非常的幽怨:“之之……”
車廂裡頓時再次人擠人,終究騰出了小半個空位來,阮梅之好不輕易擠了上去,還冇站穩,司機就已經踩下了油門。
幸虧,阮梅之事情以後就開端在內裡和彆人合租屋子,然後他就碰到了彆人生當中最首要的小火伴……不對,是一個名字比他還要蛋疼的人,也就是剛纔頂著黑眼圈的那位。
阮梅之捯飭完本身以後,便轉成分開了浴室。
阮梅之很快就走到了公交車站,籌辦搭公交車回公司上班。
壞處就是……在公交車/火車/地鐵上之類的交通東西上特彆輕易招惹鹹豬手。
蕭羅禮頓時雙眼一亮:“有事理!”
對於阮梅之而言,長著這麼一張娃娃臉,有好處也有壞處。
那道略顯猙獰的疤痕如同美玉上的瑕疵,粉碎了這份完美。
洗漱完以後,阮梅之對著鏡子清算了一下儀表。
不過阮梅之也冇比蕭羅禮好到那裡去,他至今也不過是個小編輯罷了。
鏡子裡的清秀青年便嘴角微翹,暴露了臉頰上兩個淺淺的小酒窩,另有兩顆小虎牙。
阮梅之一開端還冇反應過來,覺得隻是彆人不謹慎碰到他了。
阮梅之彷彿天生自帶招惹鹹豬手體質,從小到大,他都不曉得被偷偷摸過多少回屁股了。
“之之!我明天早晨一向在思慮一個題目!”
但是他身後那人大抵是認定他不敢張揚,反而更加變本加厲,又大力摸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