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收購偶像事務所[第1頁/共3頁]
而理奈仍在一旁害臊,滿腦筋都是將來與高橋明相處的畫麵。
緒方英二不體味他,天然不會等閒承諾統統要求。
“星井美希你應當曉得吧?”
高橋明笑著答覆。
高橋明利落地迴應,理奈聽後更是心中竊喜,悄悄給哥哥點了 32個讚。
聽到高橋明的要求,緒方英二不由對他有些刮目相看。
“哈哈,高橋君不會介懷的,對吧?”
但這些大個人和大財團建立的偶像事件所,以及跳槽的偶像,最後的了局常常不佳。
“不會,英二大哥說得對。固然現在不是一家人,但將來必然會是。”
“高橋君之前學過作曲嗎?”
總的來講,偶像界並不架空新人,但會合體抵抗粉碎法則的人。
而製作單曲或專輯,是體味偶像製作的最直接體例。
“嗯,之前自學過一段時候。”
但他但願高橋明謹慎行事,不要過於野心勃勃地去粉碎法則。
聽完緒方英二的先容,高橋明低頭深思起來。
就算緒方英二冇有看高橋明,也曉得他的設法,畢竟這也是人之常情。
“但星井美希的父親是大和法務省的副大臣,以是,即便活力,我那位朋友也不敢抨擊星井美希。”
高橋明感慨,緒方英二這個朋友還真是悲劇,辛苦培養的偶像說走就走,還一點體例都冇有。
“他們曾是同一家事件所的製作人,厥後那家事件所閉幕,各自建立了本身的偶像事件所。”
“新招募的偶像也不成能,誰會情願來一家正在被封殺的事件所?”
“試圖竄改行業法則的事,比如理奈。理奈在我事件所的分紅是五五分紅,這是頂級偶像的報酬。”
獲得緒方英二的答覆後,高橋明笑著點頭。
在宿世,他為學好大和語,常常唱大和歌曲、旁觀大和電影或動漫。
除非,他能成為製定法則的人。
緒方英二一口氣說完後,輕呷了一口茶。
“新人期間,她與事件所的分紅是一九分紅;成名後,則是三七分紅。高橋君明白我的意義了嗎?”
“那麼,甚麼算是冒犯公憤的事情呢?”
“實際上,我那位朋友和 765的社長乾係龐大。”
“那就這麼說定了。”
高橋明感激地點點頭。
“因為我那位朋友野心很大,星井美希跳槽過來後,他鎮靜地想要將她打形成頂級偶像。但就期近將勝利時,星井美希卻分開了。”
“的確,誰會如此等閒放走培養好的偶像?”
“英二大哥過獎了。”
“若高橋君真的要幫由綺製作單曲,我並無貳言。不知你明天是否有空?有空的話,能夠來事件所試一試。”
“偶像界並無特彆要重視的忌諱,隻要不激起公憤,環境還算不錯。”
“說出來你能夠不信,當初765的社長偷吃了星井美希的飯糰,導致她跳槽到了我朋友的事件所。”
穿越後,他的影象力因外掛加持變得更好,很多宿世唱過的大和名曲影象猶新。
一個飯糰就跳槽,太率性了吧?
這真是實際版的一個饅頭,不,是一個飯糰激發的血案!
“而新建立的事件所,固然事情職員虔誠度較高,但招募的偶像需求時候培養,利用起來會有些手忙腳亂。不過,耐煩一點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