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罪案謎宗 - 51 新的發現

51 新的發現[第1頁/共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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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震宇接過電話,將四周產生的夜店放火案簡樸作了陳述,並明白奉告屋主,警方思疑凶手能夠操縱這間無人居住的屋子,作為作案期間的落腳點,要求屋主將這間屋子裡能夠住過的親人毛髮,郵寄返來停止DNA鑒定,以便肯定是否有彆的人,在凶案產生期間,住過這間屋子。對方同意幫手警方,表示會當即彙集家人的DNA,郵寄給江城警方。

劉震宇幾次旁觀該奧秘男人的相乾影象,總感覺似曾見過,不竭地在內心扣問本身:“我為甚麼會有這類像是見過他的奇特感受?這個傢夥究竟是誰?他為甚麼要殺死這麼多人?如何樣才氣敏捷鎖定他,把他揪出來?”

法醫對劉震宇等人彙集到的DNA停止鑒定後,發明屋子裡的DNA共有六份。在對龍之傑取出的大便停止闡發後,得出結論,這些大便殘留時候約莫為十至十三天。

龍之傑將列出的彆的兩處可疑的屋子,也搜尋了一遍,冇有可疑的發明。

同時,屋主為了共同警方調查,搞清楚本身的祖宅是否真的成為犯法分子的藏匿之地,也敏捷的彙集了家人的毛髮,發了特快專遞給江城警方。

龍之傑也在想這個題目,思考了半天,把本身假想成凶犯,說道:“有冇有能夠,我為了遁藏監控,提早一週,我就采購好食品,然後在這個屋子裡,遁藏了一週?我們看的是一週內的監控,一週之前的冇看。”

固然這個傢夥冇有暴露臉部特性,但從這傢夥留下的影象質料,還是能夠找到他的一些特性的。最較著的特性,就是從他的一些行動中發明,這小我的左手幾近與右手一樣矯捷。技術鑒定後,認定該奧秘男人身高約176,體重約70公斤。

他們將監控時候,擴大到案發前兩週,以及案發後停止到能調閱到的質料上。這一查抄,還真發明瞭一些疑點。在案發前的兩週,他們偶爾能看到一個頭頂大草帽,臉部戴著口罩和墨鏡的男人,偶爾呈現在監控範圍以內。這個男人,在放火案發一天後,也在監控鏡頭中呈現過,騎著一輛三輪車,大搖大擺地駛出了監控地區。

大師回到刑警隊,立即將新發明的證物拿去送檢。

龍之傑貫穿到劉震宇的企圖,當即去構造黃萍、陳可新等見習及練習的警察,開端調閱監控質料,停止大範圍的查抄。

龍之傑點了點頭,說道:“我頓時構造人手,對案發前一週之前的監控錄相質料,再停止一次全麵的查抄。”

社區辦理員用劉震宇的手機,撥通了戶主在深圳的電話,對方明白答覆,他們比來三個月,都冇有人返來住過這套屋子,也冇有將屋子交給親戚朋友們借住。

“案發後到明天的監控錄相質料,也要構造人手,全麵查抄一遍。”劉震宇作了更深切的闡發,“之前我們檢察監控錄相時,都墮入了誤區,隻檢察了作案前的質料。凶手作案後,會不會就在想,最傷害的處所,就是最安然的處所,或許他放了一把火後,底子就冇有跑,而是就在命案產生的現場四周藏匿。也就是說,命案產生後,他極有能夠,就躲在這間屋子裡,足不出戶,藏了幾天,然後等警方搜尋的風頭過了後,再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