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一條死於主人偏見的小狗[第1頁/共3頁]
如許的人,活著實在是一種可悲,完整冇有自知之明,還自我標榜性子直、冇有壞心眼,莫非隻要殺死了人,才叫有壞心眼嗎?莫非隻要害慘了人,才叫有壞心眼嗎?向來冇替彆人著想,把本身的歡愉建立在彆人的痛苦之上,莫非算是一個好人嗎?
我悲傷的哭了,很悲傷,很悲傷,在它的身上,我彷彿看到了本身的運氣!隻不過,我還活著,苟延殘喘著罷了!
如何回事?它去了那裡?
誰能推測它阿誰奪目而標緻的白尾巴尖竟然害了它呢?
這是爸爸的錯誤嗎?
如何辦?這真是要了狗命!我實在不曉得如何辦纔好?最後,我拿了手紙,開端擠壓那些蒼蠅卵,擠出了很多***收回了滋滋聲……我覺得我殺死了那些蒼蠅卵,就能挽救了點點!但是過了幾個小時,我發明那些蒼蠅很固執,竟然又在死卵上麵排了很多新卵,我又反覆了殺卵事情……
我進屋,放下書包,從速給點點去做狗食。
就在這時,我聽到了一陣嗟歎聲,彷彿用了很大力量才收回來的,我循名譽去,發明它冇有活力的趴在狗窩的一角,聳拉著耳朵,動也不動……
比如媽媽對我的成見在於她一向以為是我的出世拖累了她,讓她冇法從不幸運的婚姻中擺脫!
我把點點裝在了一個盒子裡,我想把它下葬了!這讓我想起,更小的時候,曾經有一隻麻雀死了,我也是把它裝在一個小盒子裡,然後埋在了桃樹下。不過,以後,再有麻雀入室被抓,就直接讓媽媽給燒吃了,當然每一次,我都分到了鳥肉。
偶然候,三十六計的最後一計纔是最完美的戰略,這個天下上對於討厭的人、害怕的人、惹不起的人,唯有敬而遠之,纔不能肇事上身,起碼耳根平靜,且眼不見心不煩!
白虎走了,家裡剩下了一隻叫點點的狗,它之以是叫點點,是因為它渾身黑毛,卻有一個白尾巴尖,每當它搖尾巴的時候,非常都雅!
阿誰時候,真的冇有甚麼醫療知識,就連我本身跌破了膝蓋,都是用土止的血,就是抓把土象抓了一把藥末似的蓋在傷口上!大人、小孩都活得稀裡胡塗。起碼,我如此止血,大人向來冇有製止過。以是,家裡養孩子都如此,又能對一條狗如何樣?
“你乾甚麼呢?還不從速寫功課,然後做菜!”媽媽一邊說,一邊走過來,她瞥見我拿著狗盆又說:“不消餵它,它不餓,餵過了,它是疼的,太難受了!”
我來不及想,從速跑了出去,抱起點點,細心看著它的尾巴,紅色的帶著血的橫截麵,竟然也能看到尾巴骨頭的形狀。
我從速把點點從紙盒裡倒出來,然後跑開了。
我又幫它殺死蒼蠅卵,但是我已經悲慘的明白:統統太晚了,統統都無濟於事了,我如何儘力,都冇法挽回點點的生命了!
等我再回家的時候,滿屋子飄的都是狗肉的香氣,但是我竟然冇有一點胃口,乃至想吐!能夠因為我對點點有豪情吧,有了豪情,便能夠超出了慾望的主宰!
這是我的錯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