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第2頁/共4頁]

“但是,扳手上並冇有凶手受傷的任何陳跡,那麼,也就是說,譚德不敵凶手,被人搶去了扳手,還被刀給殺了。”沈雄一邊推斷,偉勝和阿琛就跟著做景象。

“那從各種跡象來看,應當是熟人作案。隻要熟悉的人曉得譚德把鑽石放在家裡,乃至曉得他保險箱的暗碼,以是才氣快速的開保險箱而不轟動他,說不定還能有他家的備用鑰匙,從他家的門出去,還對他家非常的熟諳,熟諳到除了用心留下的足跡外,甚麼都找不到~~~”沈雄說道,說著說著,俄然想到甚麼,“之前我們說過凶手是很殘暴的人,以是在死者身上捅了很多刀,為甚麼譚偉勝隻要一刀?並且冇把他殺死就走了?”

“好啊!剛好有你這個*證在,到時候闡發時也有幫忙啊!”小柔說道,“對了,古大夫,你也一起來吧?”

“我們在案發明場一共發明5小我的指紋,彆離是受害的4人和陳文狄,但是陳文狄的懷疑已經解除,我們能夠不考慮。彆的,按照法醫最新陳述,譚麗玲的滅亡時候實際上是和她父母同一時候遇害的。以是,我們假定凶手是同時殺了他們3個後,適值發明譚偉勝回家,就重傷了他。並且,凶手很奸刁,按照法證部的闡發和測試,現場發明的足跡固然是10號,但是實際上是小腳穿大鞋,他是用心誤導我們,讓我們覺得他6尺高,實在他隻要5尺6。對了,凶手用了兩把刀,但是我們隻發明瞭如許一組足跡,以是他用兩把刀也是為了誤導我們,讓我們覺得是有兩個凶手,實際上隻要他一個。彆的,凶手還是個殘暴又很謹慎的人,因為在現場冇有發明任何凶手的指紋或陳跡,申明他很謹慎,而在死者的身上,特彆是譚德的身上,有不下十餘處刀傷,申明他很殘暴,並且很能夠很恨譚德,因為譚德身上的傷口最多!以是,凶手應當身高在5尺6,奸刁、殘暴又謹慎的人。”

“另有啊,凶手殺了人,應當從速跑,但是你們看,”小柔走到投影儀前,指著照片上一圈較著是滴狀的血跡說,“看這些血跡的形狀,應當是從刀上滴下來的,並且這麼大一片,申明凶手冇有當即跑,而是待在現場,這是為甚麼呢?另有,你們看洗手間裡的足跡,足跡是朝窗外的,申明他是從這裡逃脫的,但是他如何出去的呢?為甚麼冇有朝房間方向的足跡呢?”

“我們在譚德的枕頭下,發明瞭扳手上特有的火屑,應當是譚德用來防賊的,以是譚德應當是拿著扳手追出來的。”一旁的法證部職員彌補道。

小柔看他們還冇有甚麼行動,就持續說道:“如許吧!大師幫幫手,把桌椅往中間移開,中間空出處所,摹擬案發的客堂。”然後又指著分歧的處所說道,“這裡留出點空地,摹擬從寢室到客堂的這條走廊,那邊角落就做案發的門口,那這邊就是陽台的方向。”又回身對著莫淑媛說道,“莫蜜斯,”

“譚偉勝對家裡的環境也非常的體味,能夠說是熟的不能再熟的人了!”俊碩也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