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韓娛GD]權先森你好 - 第15章 我是anti我為自己代言

第15章 我是anti我為自己代言[第2頁/共3頁]

厥後我總想找機遇罵罵他們,然後就把本身弄的各種內傷,我還專門買了他們的統統專輯找罵點,固然冇找到,不過我還是很欣喜,我還是一名Anti,我為本身代言!

因而上麵的人紛繁回帖。

“這是我應當做的,誌龍哥,如果然謝我把前次你穿的阿誰衛衣借我吧!”勝利對那件衣服流口水好久了,趁此機遇趁火打劫吧。

實在那天是這模樣的,雞湧一小我躺在床上想歌,他想起了前幾天聽他們的cody講的愛情故事,固然挺淺顯的,就是男人被女人丟棄卻仍然愛著她,不過他俄然有預感能寫出一首好歌,返來後他就立即著筆寫歌,寫著寫著卻感受缺了點甚麼,因而第二天他拿著歌曲去找了社長。

就如許,J蜜斯的題目就如許被現在還不是很熱中挖偶像八卦的VIP們忽視了,厥後他們各種推胸頓足悔怨莫及,錯失了發明本相的機遇呀,以是說不要隨便歪樓。

因為寫歌已經精分的龍哥隨即丟棄這類奇特的動機‘智妍這麼愛我,絕對不會丟棄我滴~’

我叫李娟秀,我是一名炫舞糰粉絲,我很討厭新出的男團Bigbang,在我看來統統新男團都是和我偶像們搶買賣的好人,我一點都不但願有人和OPPA們搶贏利的機遇,OPPA們吃不飽不就更瘦了麼?(這是一名設想力很豐富的粉絲)。固然我不曉得我這麼描述對不對,因而我插手了Bigbang的anti俱樂部,每當我表情不好的時候,都會想體例罵一罵Bigbang解氣。但是我一向也很煩惱。

我絕對冇有被圈飯,你們如果再胡說謹慎我告你們哦!

一點開帖子就見到這位VIP細心的闡發了龍哥這首歌詞內裡的各種本相,終究通過其強大的腦補才氣得出來“J蜜斯係GD的前女友,並且腳踏兩條船傷透GD的心!”

【好想曉得J蜜斯是誰】4樓

“der啊,這歌給你們組合了,再歸去好好點竄點竄。”社長揮手就決定了。

Bigbang在每天穩步生長,這時候大韓民國一個另類文明也隨之鼓起,就是‘anti’,跟著bigbang人氣的晉升,浩繁不喜好bigbang的極真小我構成了一個anti俱樂部,首爾江南區鴨鷗亭洞的16歲少女李娟秀也是此中的一員。

【J蜜斯不首要啦,首要的是BB的新歌,VIP很好聽】5樓

以是隻能再找其他的罵點,因而我又想罵他們矮,固然我本身隻要155,但我毫不會因為最萌身高差就放過他們,成果VIP們說那是因為他們很誠篤,我又細心翻了翻質料,發明我的Oppa們身高都有點假,不過愛他們就愛他們的統統,我不會因為這個不愛他們,以是也就冇甚麼資格罵Bigbang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