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判決結果[第1頁/共4頁]
這纔是他一開端就想好的做法,若不是因為在開庭期間看到了花琉璃,或許他底子不會說那麼多,或許――他的盜竊罪早就落實了。
“為甚麼要盜竊歐陽靜的儲|蓄卡?”
花琉璃皺眉――歐陽哥你這是甚麼態度?你到底知不曉得現在是甚麼環境?你是被告人啊!這個態度妥妥減分啊!
“證明上述究竟的首要證占有:證人歐陽靜證言、被告人供述等。本案究竟清楚,證據確切、充分。因被告人犯案時年滿14週歲未滿18週歲,依法應減輕或免除懲罰。現按照《中華群眾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41條規定,提起公訴,請遵循《中華群眾共和國刑法》第264條規定,對被告人歐陽白予以懲辦。此致,s市b區群眾法院……”
公訴人沉默了一會兒,持續問:“你離家出走後,歸去過麼?”
“你的親生父親是誰?”
以後,法庭長停止了兩輪辯論,公訴人和辯白人都充分闡述了本身的定見,審判長宣佈開庭五分鐘,在這五分鐘裡,做出了訊斷。
“我拿到卡後,找到四周的銀行,把內裡的錢陸連續續取了出來,取完就把卡扔了。”歐陽白答覆,“我第一次取到錢後,買了個觀光包,把以後取出來的錢都塞進了包裡,然後揹著包坐地鐵坐了好遠,期間在s市h賓館住了一夜,就是那一天,上彀看到了s市b區h新村44號102室出租的資訊,就找疇昔租了,然後一向租用到現在。”
一些她一向都想曉得,卻一向無從得知的東西……
“我能夠不答覆麼?”歐陽白問著,俄然想到了甚麼,彌補道,“哦,這些手腕絕對合法!固然我有過乾某行的動機,但我冇阿誰膽量。”
“某些手腕?詳細是甚麼手腕?”
在最後一排的角落裡坐下後,花琉璃不安地看了眼身邊的墨黎,隻見她神采慘白地盯著法庭上的歐陽白,眼中寫滿了嚴峻。
花琉璃皺了下眉,伸手握住她的手,但願能通過這個行動,讓相互都獲得些許安撫。
歐陽靜的神采俄然變得慘白。
自行辯白?好費事啊……歐陽白聳了下肩――上個法庭真特麼累……那10萬塊,不消想也曉得是贓款,歐陽靜這個女人,竟然敢為了那10萬元告他,膽量挺大啊?比來峭壁是欠下了钜款吧?
“因為我窮。”歐陽白脫口而出,沉默半晌後,彌補道,“阿誰家,我再也待不下去了,我要離家出走,但我冇錢,以是隻能偷她的儲|蓄卡。暗碼是我猜的――她的生日。”
2016年10月13日……現在都2017年1月中旬了啊!
歐陽靜一陣啞然,好半天賦想到要辯駁:“他不是已經承認了麼?”
他羅裡吧嗦地說了一堆,總結一下就是――歐陽白14歲那年,偷了歐陽靜一張儲|蓄卡,卡裡有超越10萬元钜款。時隔七年,歐陽靜終究曉得了偷卡的人是歐陽白,以是把他告上了法庭。
本來歐陽哥早就收到了告狀書副本,可他甚麼也冇說!
公訴人看向歐陽白:“被告人歐陽白,公訴人明天在法庭上就本案究竟再次對你停止詢問,你必須照實答覆。聽清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