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番外:不作不會死[第2頁/共4頁]
須知《越訴法》是北宋前期至南宋才推行的,北宋初期也是製止越訴的,和曆朝曆代一樣,民告官、下告上要獲刑,查實控告不實,告狀人反坐其罪。
如此各種,老龜他直接或直接做了曉憐的虎倀,幾乎惹下大禍,頂頭boss龍王爺不究查已是萬幸,他今後得做好長一段時候的縮頭烏龜,彆到龍王爺麵前礙眼找揍。
展昭醒來後也懵懵的,看清聖旨以後他表示有點方,但要說不滿倒是冇有的。
氣上心頭本就輕易火遮眼,饒是年青天子再想做一個明君,表情不斑斕的時候遇見這等在理取鬨的刁民他也會有脾氣的,禦筆一揮判定撤了張真身上的秀才功名,直接剝奪他的政治權力畢生。
先前曉憐從開封府劫走人犯,扳連包拯被龐太師逮到把柄告上禦前,竟不得不該下限令七日內破案,不然便摘去烏紗帽。敵手是冥河姥姥,凡人底子何如不得,彆說七天,七年都彆希冀將她緝捕歸案。多虧包拯品德夠硬,老天賦叫冥河姥姥暗溝裡翻船,讓老包能持續為百姓發光發熱。
#有多大才氣拉多大仇恨,拉多了又不能當飯吃,分分鐘被集火。#
因而吃完曉憐留下的乾糧以後,張真灰溜溜地回到都城。此時狀元案早已告終,冇等張真鬆一口氣,他又聽到都城內最大的訊息――皇上親身賜婚尚書府金蜜斯與四品禦前帶刀侍衛展昭。
獄卒直接拖著隻剩半條命的張真扔進最臟最亂最差的牢房,要不是擔憂鬨出性命影響開封府的名譽,真想把他跟最凶暴的殺人犯關一起然後本身臨時性失明失聰算了。
張真說是狀告展昭,可統統人都曉得婚是天子賜的,質疑婚約就是質疑天子。
捧著聖旨,金寵的表情十清楚媚。真的,有張真、文若那兩個坑貨在前,再聯絡前段時候被包拯鍘了的陳世美,傻爹爹現在看哪個年青讀書人都不放心,偏女兒年紀不小必須儘快擇婿。展昭的閃亮退場恰到好處戳亮了金寵的眼。
因而,判定先把聖旨請下來。
既然包拯是穩穩的開封府尹,展昭便一樣穩穩落戶都城,可比調來調去不知要跑到天南地北的官員好多了。起碼二十四孝好爹爹能夠就近關照女兒。說不定展昭陪包拯去外埠辦案時女兒還能回孃家住幾天陪陪老父。
張真一向信賴“金牡丹”對他情根深種,連奶名“曉憐”都奉告了他,成果私定畢生的另一半卻回故鄉嫁人了,新郎不是他!
金寵倒不擔憂展昭醒來會悔婚,展昭的品德是值得信賴的,絕對不會占了他女兒便宜不負任務。
天曉得三千多年啊,他何其辛苦纔在水府龍王麵前掛上號,日日辛苦修煉秉公守法,好不輕易刷滿龍王爺的好感,領到水府公事員的金飯碗,誰想曉憐一鬨讓他一朝回到束縛前,有案底今後再想合作上崗可難嘍。滿是坑貨,把老龜坑慘啦。
金寵心疼壞了,內心認定是張真在背後拆台,仇恨值再拉高200%。安撫好女兒後聽下人說蜜斯的內室內隻剩昏倒的展昭,兩名妖人不加蹤跡,金寵更加不安,恐怕妖人逃脫後會乘機抨擊,立即換上官服直奔皇宮,在天子麵前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