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歌王

第一百零四章 歌手公約[第1頁/共3頁]

尼瑪,這是腫麼了?

“對啊!對啊!婉轉,我也傳聞,目前歌手或者音樂製作人頂多把本身的一兩首代表作插手《歌手條約》做做模樣,至於本身其他作品的版權還是會緊緊抓在手裡的,除非和他們談好代價,不然的話,是不會讓彆人隨隨便便拿本身的歌兒停止其他貿易演出的,哪怕就算是一場演出費不過是幾百塊錢的淺顯商演,隻要商演歌手唱了《歌手條約》以外的歌,又冇有事前奉告原唱或者原作者,那麼這首歌的原唱和原作者就有權告這個商演歌手侵權。”

李婉轉看著四周人臉上訝異的神情,揮揮手非常無法的說道。

版權不版權的,在李婉轉兩世為人的腦袋裡,還真冇有太在乎,也就是在這個天下人們纔會如此叫真,如果放到地球上,李婉轉想想,恐怕本身插手的每次的商演,嚴格意義來講都是對原作者的侵權了,因為在地球上還真冇傳聞某個官方小歌手,唱了某大牌歌星的幾首歌在某商演舞台上掙了幾百塊錢,還得奉告這個大牌歌星的。

董雪琴較著的感遭到李婉轉的每一首歌本身都想唱,但是既然李婉轉剛纔都明白提出把這首歌給了李依依,董雪琴也就不再美意義朝李婉轉要了。

“除了這個,其他的我都瞭解,我也支撐,畢竟就吸毒一事,你主動說出,不但不會影響到你的人氣,更是會因為你的戒毒勝利竄改成一個很好的正麵課本。隻要能夠勇於麵對,粉絲們是不會在乎明星身上曾經的汙點的,何況你這汙點也是迫不得已深受其害,冇甚麼不好說和不成諒解的。粉絲們獨一冇法諒解的就是偶像對他們的坦白。”

“以是,李婉轉你這事真得考慮清楚,畢竟,對你來講,你的每一首歌都會帶來可觀的收益。但是你一旦將你的歌都插手《歌手條約》裡,那麼就即是你主動放棄了這些可觀的收益!更意味著統統通過民藝證測驗或者科班出身的歌手,都能夠堂而皇之的用你的歌掙他們的錢了!畢竟,目前來看,很少能有一首歌在單次的商演上就能產生30萬元的團體收益,大歌星也就罷了,但是你此舉一旦成行,絕對會成全一批出場費頂多幾萬元的小歌星,讓他們拿著你的歌打著擦邊球。”

“為甚麼說是對原創者的庇護呢?畢竟統統持有民藝證的歌手都會登記入冊,他們每一次的商演也會有詳細記錄,同時他們在商演上唱了甚麼歌,掙了多少演出費也是可查的。以是說現在的商演市場是很透明的,以是在各種商演上,持有民藝證的歌手如果有原創歌曲那天然好說,你唱本身的歌掙本身的錢就好。但是,並不是統統考取民藝證的歌手都是原創歌手,他們常常冇有本身的作品,那麼隻幸虧商演上唱彆人的歌。”

“以是,一會兒我和我哥必然會儘力共同你來講這件事情,同時,我也瞭解,唉,我也瞭解你和陳穎之間的豪情,這一百萬如果愣夾在中間的話,還真是彆扭。何況徹夜過後我想你也不差錢了,當月朔百萬的禮金你還了就還了吧!如許也能完整了結你和陳穎的一樁苦衷,同時我也祝賀你們能夠一向幸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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