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糧食戰爭【1】[第3頁/共4頁]
岑春煊聞言,不由哈哈大笑,看向宋哲的目光和緩了幾分敵意。
岑春煊皺皺眉頭,有些不快的說道:“竟然讓本官親身宴請這些卑賤的糧商,這未免太汲引他們了。讓廣州知府去不便能夠了嗎?”
這句話粗心就是說。廣東人丁麋集地小,米穀不敷吃。端賴廣西和湖南等地。
鄂彌達在《清預備倉穀以利民陌生》中說:“竊照粵東濱海環山,民稠土狹,廣州省會及佛山、龍江各市鎮,商賈雲集,本地所產穀石,豐歲僅敷民食。不能應省鎮商賈之需。”
按照廣東省海關陳述:道光十年(1830),廣州共入口糧船15艘,裝米5965000餘斤,穀1220400餘斤。十一年,船17艘,米5920500餘斤,穀928000餘斤。十二年十月二旬日前。糧船29艘,裝米12264000餘斤,穀15萬餘斤。入口糧食的數量節節爬升。
固然清朝末年販子職位舉高了很多,如胡雪岩、盛宣懷等。
從康熙中前期起,閩粵海商在往暹羅越南、呂宋等外洋貿易中,見那邊稻穀豐熟,代價昂貴,運輸也比較便利,常捎帶停止糧食貿易。如許又斥地了從外洋運入糧食的新門路。清朝當局對此非常正視,康熙六十一年(1722),專門下詔要求暹羅國運米三十萬石,到福建、廣東和浙江寧波停止平糶,並免收關稅。
對於中國商船赴南洋貿易的,也鼓勵運米返國,還遵循去往地點,製定了運米法則:如到暹羅的,大船必須帶米三百石,中船二百石。
人丁的劇增,讓廣東省很多城鎮繁華非常。像當時的佛山鎮,販子“連綿十餘裡。煙戶十餘萬”,“挾資以賈者什一。徒手而求食者什九”。
乾隆八年(1743)。更進一步作出決定:“嗣後凡遇外洋貨船來閩粵等省貿易,帶米一萬石以上者,免其船貨稅銀非常之五,五千石以上者,免其十之三,其米聽照時價公允發糶。若官方米多,不須糴買,即著官為收貯。”
不但僅是廣東省,廣東省鄰近的福建省會市生長雖遜於廣東。但因“閩中土瘠民貧,產米有限,向來仰給上遊。近人丁浩穰。上遊又常禁鄉不糶,外境其來者亦不敷以濟福州,則於泉、漳同仰給於台灣”。
言下之意,朝廷要對於我,你這維新派、帝黨乾將不是應當扯我的後腿的嗎?如果你想來搞甚麼詭計狡計的,感受走人吧,謹慎哥翻臉。
彆的處所宋哲不曉得,廣州城的糧價宋哲卻的深有體味。過年的時候,各種物價根基上都漲了幾分,現在越南、菲律賓的糧食入口都斷了,再加上漕糧追加征收一百萬石。本來一石稻米代價大抵是一兩一錢的。疇昔十天時候,糧價已經高漲到一兩四錢。
笑聲散去,岑春煊神采重新凝重起來,說道:“台灣糧食快到的動靜不能夠公佈,但壓抑廣州城高漲的糧價也是勢在必行,不然哪怕壓下此次糧價危急,廣州城,不,廣東省內的百姓也元氣大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