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六章 詔獄[第2頁/共3頁]
這話聽得老捕快們悄悄點頭,都覺著齊大柱殺人的能夠性很小。但楊知縣不這麼看,他持續詰問道:“那你為何渾身都是血?”
“那是因為……”齊大柱提起來仍然膽怯道:“小人淩晨路過水車巷時被甚麼東西絆倒了。用手一摸才發明是具屍首。嚇得小人魂飛魄散,撒腿就往家跑,回到家才發明本身的鞋掉了,筐子也冇拿,還弄了渾身滿鞋的血……”
“不……不……”老婦人忙要辯白,卻愈焦炙得說不出話來,這時候衝進屋裡的捕快,冇有發明齊大柱人,卻看到木盆裡泡著一身衣裳,水被染成了紅色,裡頭明顯是血衣無疑!捕快趕快將衣從命盆裡撈出來的,一把揪住那老婦人道:“快說,你兒子去哪了!”
以上三點讓嚴郎中對此案的訊斷深為不滿,並作為疑案上報。
“我冇跑,回家待了一會兒,我想天亮去水車巷拿回筐子,那是小人用飯的傢夥。”齊大柱忙辯白道:“誰曉得我到了四周,就瞥見官差在圍著我那隻鞋看,還說這是凶手留下的,可把我嚇壞了。小人不敢現身申明,就想逃脫了之,誰承想聽人說我娘被官府抓了。”說著一臉慚愧道:“我娘年紀大了,身材又不好,如何能受這份折騰,我就從速來投案了,你們快把我娘放出去!”
這案子最後很小,且不龐大,跟北鎮撫司和刑部也不沾邊。遵循那劉氏的狀紙所述,兩年前六月的一個拂曉,都城東南一角青河坊的地保,急倉促跑到江寧縣衙,向縣老爺稟報水車巷內產生了一起命案。
待帥輝下去,吳為輕聲問道:“大人覺著有蹊蹺?”
起碼他從紙麵上,就看出主審官三點忽視。第一,檀卷中的殺人凶器是鐮刀一把,而死者身上的三處傷是捅傷。用鐮刀隻能割傷不能捅傷。第二,那齊大柱如果真殺了人,又怎會將本身的筐子和刻了本身名字的鐮刀丟在現場呢?
王賢點點頭,兩年前他便在京裡,固然一心撲在幼軍的組建和練習上,但對這個個顫動都城的案子,還是有所耳聞的。當時彷彿是連皇上都轟動了,最後老百姓都說冤枉了好官,但被冤枉的人多了,他也冇表道理睬。當時的他千萬想不到,僅僅兩年今後,這個案子竟落到本身頭上來了。
“小人冇有夜遊症,小人是到湖邊采水鮮的。”齊大柱一臉委曲道,“小人以賣冷飲為生。製作冷飲時要用到鮮蓮蓬、鮮茨茹等水鮮,必須淩晨起床,趁著露水潤滿荷葉之時,將這些水鮮采起,運回家剝潔淨,在天亮前用糖醃好,如許製作出的冷飲帶著水鮮的暗香,才氣賣得好。以是小人每天都是半夜天便揹著筐趕到水車巷這邊的河上撈取水鮮。”
“他,他一早就出去了……”老婦人鎮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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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蹊蹺了。”王賢冷嘲笑道:“天下最黑的處所,就是這北鎮撫司了,跑到這裡喊冤,不是閻王桌上抓供果,找死麼?”
“看看吧,”王賢揉著睛明穴,舒緩下一夜未眠的乾澀兩眼道:“這事兒最扯淡的處所,是本官纔剛在衙門裡喊出要平決冤獄,外頭就有人喊冤,這也太剛巧了。必定是有人在背後拆台,想給我點色彩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