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六章 詔獄[第3頁/共3頁]
起碼他從紙麵上,就看出主審官三點忽視。第一,檀卷中的殺人凶器是鐮刀一把,而死者身上的三處傷是捅傷。用鐮刀隻能割傷不能捅傷。第二,那齊大柱如果真殺了人,又怎會將本身的筐子和刻了本身名字的鐮刀丟在現場呢?
“是啊。”吳為深覺得然道:“可她如許搞,大人又不能不收。”信賴要真是有人拆台的話,必定會將此事傳得沸沸揚揚。大人在衙門裡大糾冤假錯案,如果對門前的喊冤視而不見,就冇法再扯大旗作皋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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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娘已經放了,本官仁至義儘,你卻仍不肯說實話。”楊知縣冷冷道:“收起你的幸運來吧,現在已經是鐵證如山,你就是不承認,我也一樣能定你的罪!”
“我冇跑,回家待了一會兒,我想天亮去水車巷拿回筐子,那是小人用飯的傢夥。”齊大柱忙辯白道:“誰曉得我到了四周,就瞥見官差在圍著我那隻鞋看,還說這是凶手留下的,可把我嚇壞了。小人不敢現身申明,就想逃脫了之,誰承想聽人說我娘被官府抓了。”說著一臉慚愧道:“我娘年紀大了,身材又不好,如何能受這份折騰,我就從速來投案了,你們快把我娘放出去!”
江寧知縣當即令其帶人去齊大柱家檢察。世人不敢怠慢,頓時穿過幾條巷子,來到了將近二裡地外的齊大柱家,見門是從內裡閂上的,捕快將門敲得山響,裡頭卻冇人回聲。捕快便踹門而入,隻見一個老婦手裡拿著一隻沾滿血跡的男鞋,正一臉倉促的往雞窩走去。
“當然有蹊蹺了。”王賢冷嘲笑道:“天下最黑的處所,就是這北鎮撫司了,跑到這裡喊冤,不是閻王桌上抓供果,找死麼?”
捕快們順著萍蹤轉過街角,發明一隻沾滿血跡的鞋,但是前麵的萍蹤越來越淡,直到甚麼也看不到,捕快們隻能無功而返。
“那是因為……”齊大柱提起來仍然膽怯道:“小人淩晨路過水車巷時被甚麼東西絆倒了。用手一摸才發明是具屍首。嚇得小人魂飛魄散,撒腿就往家跑,回到家才發明本身的鞋掉了,筐子也冇拿,還弄了渾身滿鞋的血……”
待帥輝下去,吳為輕聲問道:“大人覺著有蹊蹺?”
楊知縣雙目森然的盯著齊大柱,嘲笑道:“那你如何會呈現在離家二裡地水車巷?莫非你有夜遊症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