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第1頁/共11頁]
檜兩據相位者,凡十九年,劫製君父,包藏禍心,倡和誤國,忘仇斁倫。一時忠臣良將,誅鋤略儘。其頑鈍無恥者,率為檜用,爭以誣告善類為功。其矯誣也,無罪可狀,不過曰謗訕,曰批評,曰怨望,曰立黨沽名,甚則曰有無君心。凡論人章疏,皆檜自操以授言者,識之者曰:“此老秦筆也。”察事之卒,充滿都城,小涉譏議,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陰結內侍及醫師王繼先,伺上動靜。郡國事惟申省,無一至上前者。檜死,帝方與人言之。
紹興九年(1139年),秦檜不顧趙鼎、胡銓、韓世忠、張浚、王庶、嶽飛、李綱等反對定和的上書,簽訂了第一個宋金和約。趙構怕事,裝病躲進宮中,由秦檜代行天子權柄,膜拜在金使麵前,簽書畫押。今後,秦檜在朝廷中的身價進步了,宋金戰和題目開端由他擺佈。
這內裡的所謂“大臣”,當即專指秦檜而言;所謂“便作‘已奉特旨‘”,實即“假傳聖旨”亦即“矯詔”的同義語。在此詔中雖則未將嶽飛獄案明白指出,但其必定把這一獄案包含在內,倒是決然無疑的。在《宋史·刑法誌》(二)當中,就更明白地指出,嶽飛父子和張憲的冤獄,美滿是由天子所形成的。其文曰:
4、人物評價
紹興十一年四月,秦檜唯恐首要將領難於把握,就設法收他們的兵權,以打掃倒黴於他投降活動的停滯。因而密奏召三大將韓世忠、張俊、嶽飛入朝,“論功行賞”。三將光臨安,韓世忠、張俊被任命為樞密使,嶽飛為副使(樞密使、樞密副使都是賣力軍國要政的)。明升官職,實解兵權。同時還撤消了專為對金作戰而設置的三個宣撫司。
因在上書者中秦檜官職較高(言官之首),因而在靖康二年三月(1127年),金人以秦檜反立張邦昌為大楚天子,命他賣力統治黃河以南的地區。四月一日,金軍北撤,徽、欽二帝及後妃、宗室,連同秦檜等大小官員三千多人都被押走。這時宋徽宗得知康王趙構即位,改號為建炎,史稱宋高宗,南宋王朝建立。就致書金帥粘罕,與約和議,叫秦檜將和議書點竄加工潤色。秦檜還以厚禮賄賂粘罕,金太宗把秦檜送給他弟弟撻懶任用。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病重,他曉得本身將不久於人間,便抓緊策劃讓其子秦熺繼丞相位。秦熺仰仗秦檜的權勢,先成為科舉榜眼,接著一起高升,6年之間就官至樞密院事,職位僅次於秦檜。高宗之以是容忍秦檜,是因為他另有操縱的代價,現在秦檜將死,高宗當然不肯意看到另一個權相來威脅本身。十月,高宗親臨秦府探病,病榻旁的秦熺迫不及待地問:“由誰代任宰相之職?”高宗冷冷地答道:“這件事不是你應當問的!”這即是明白回絕了秦熺擔當相位的要求,秦檜父子的快意算盤落了空。次日,秦檜、其子秦熺、其孫秦塤和秦堪被一起免官。得知高宗的旨意,秦檜當夜一命嗚呼。
當時有個叫胡銓的官員反對“媾和”,並上奏章乞斬秦檜之頭,就恰是在秦檜挾金人之勢以要君的階段所奏進的。他當即遭到秦檜的打擊,由秦檜親身製定,把他貶往“昭州(今廣西平樂縣)編管”。他因“妾孕臨月”,想稍遲數日啟程,成果被臨安府“遣人械送貶所”。幾天今後,秦檜還感覺對胡銓的處罰太輕,一定能使反對“媾和”的人今後鉗口不言,遂又勒迫趙構特地下了一道詔令,說胡銓的上疏是“肆為凶悖”,“導倡淩犯之風”,戒諭中外,不準效尤。(均見《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一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