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保甲新軍法[第1頁/共3頁]
韓滉鎮守江東兩浙時,將軍隊分為兩大類,即官健和連合實弟,前者為節度使財務承擔,後者則是州級財務承擔。此中官健又分為兩類,即直屬於韓滉的牙軍“鎮水兵”,另有鎮守潤州的丹陽軍(鎮水兵和丹陽軍同駐屯於潤州京口)、鎮守宣州的采石軍和鎮守越州的義勝軍,這三支屬於“外鎮軍”。而連合實弟,即“置後輩軍,大州一千,小州八百,強者習弓弩,弱者習排槍,緩則修農,急則為兵”(《玉海.兵製》唐江山後輩條目)。終究,韓滉麾下的牙軍和外鎮軍有三萬之多,“弩勁劍利,號難堪當”,至於治下的連合兵,總數也應有一萬到兩萬的數量。
行動最大的,便是連合兵了,高嶽籌辦將其全數裁撤,取而代之的便是處所的保甲製,保甲製不破鈔多少財務,也並非詳細的軍隊,卻可將青丁壯全都歸入高嶽軍役的賬冊當中:隻要把全淮南共三十萬青壯丁男給把握住,高嶽便可在不遠的將來,對武毅軍和鎮戍軍實施“征兵—揀退”的軌製,而隻要此軌製能貫徹下來,便可在某種程度上根絕“處所盤據甲士個人”的產生。
官貸法,便是把武毅軍甲仗庫裡,一些淘汰的半舊的但還是可利用的甲冑兵器,比如弓弩、鏜鈀、手把銃、皮甲等,“貸”給各處保甲,每保修建射垛、鋪屋、射亭多少,用於儲備演練,每年檢校一次,保甲承擔少額的“修兵杖費”便能夠。
這高嶽在用人方麵,還真的是衝破通例:
光州的刺史和縣令,儘管稅收罷了;而改革的方方麵麵,就由柳宗元這位從朝廷禦史台“飛降”下來的年青郎官賣力了。
高嶽對此的迴應便是,保甲所需的兵器,我們能夠采取“官貸法”嘛。
而這一萬多的蔡人,竟然也冇甚麼人在此過程裡滅亡,活得都好好的。
兩人騎著馬,並轡而行,高嶽家的小犬“膏環”,搖著赤黃色的尾巴,為能陪仆人出來散心,闊彆糖霜畢羅的毒害而非常隔心,繞著高嶽的馬蹄前前後後。
這時候柳宗元忍不住,他有很多題目,或者說不解的猜疑,要親口扣問這位坐斷江淮的朝廷大臣。
之前高嶽在興元,弄的是“將兵、射士”二元化的軍事體製。
而高嶽,則籌辦以原定武軍、義寧軍四個將的步兵,明懷義、米原的三千馬隊,另有郭再貞、蘇浦的兩千多車銃兵,合計一萬七千兵,再彌補部分原淮南鎮兵,編練為“武毅軍”,此平分左中右全軍,集合屯紮於揚州,每軍六千人,便是高嶽所謂新軍,再共同以幫助的兵力,這是將來撻伐野戰的主力個人。
可隨即高嶽便提示裴度,你在蔡州的事便是要打畫數縣的田產,還要在蔡州推行保甲軌製,隻要保甲一成,能夠燃燒猖獗的山棚和江賊,也可保障賦稅賦稅足額到位。
他被高嶽任命為“知光州經界分巡院”,也就是說光州的經界和保甲事件,就歸柳宗元處斷了,他的權力,連光州刺史楊元卿都不無能與。
高嶽奉告裴度:蔡州今後的村落,拔除舊的裡長軌製,也要重新割分鄉界,疇昔以天然地理為割分的原則,現在要以“保甲戶”為原則——每一百一十戶,便設立一保,其下又分十甲,那麼每甲便是十一戶。每甲選出一戶為“甲頭”,每保再選出一戶為“保頭”。甲頭的職責就是結合出產、催促賦稅和差科,而保頭則還負擔個職責,那便是構造起聯防軌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