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禍及子孫的大罪[第1頁/共2頁]
“敢問陛下,何為骨醉之刑?此刑法,臣等聞所未聞。”房玄齡秉承著不懂就問的原則扣問李晉。
可如果私運兵器給外族,那不但要加罰這一條,朕還要為其立碑,上書他的豐功偉績,立在他的府邸門口。
固然隻要本身不犯法,管律法嚴苛與否冇需求,但不曉得為甚麼,就是驚駭啊。
房玄齡倒吸一口冷氣以後恭敬的道。
可若私運兵器給外族,那就是赤裸裸的叛國了,叛民賊光榮!朕如此懲戒,愛卿有定見否?”
又把目光看向李靖,“衛國公,你在擔憂你本身會叛國?”
“衛國公,朕感覺你說得有事理,那如果私運兵器給我大唐之人,就不加罰生子代代為奴,生女代代為娼的這一條了。
李晉說這話的時候,身上不由得散開一扼殺氣。
先是坑殺突厥二十萬雄師,愣是一個俘虜都冇有留下,現在又研討出如此暴虐的科罰,這真的是一個孩子該有的設法嗎?
李靖恭維了一句便站了歸去,多說多錯,不如不說。
這明顯就是隔開了皇室與其彆人造反的罪名啊。
李晉嗯了一聲,“這第三條嘛,就是逼宮謀反的事情了,逼宮者,正犯一概處以梳刑,從犯一概淩遲正法,參與之官兵,一概貶為奴籍!
謀反者,正犯車裂,誅滅九族,產業充公,屍身全都剁碎了喂狗,從犯腰斬,誅三族,放逐六族,遇赦不赦,屍身燒成灰,撒入廁所!
武官個人直接愣住了,這如何越說越狠了?
李晉隻是輕哼一聲,“拐賣人丁不知使很多少家庭破裂,斬立決太便宜他們了,何況你若不犯法,你管律法嚴不嚴呢?朕還要再加一條,此法要當眾行刑!房愛卿,你也一併記下。”
“臣無定見,陛下聖明!”
新帝殘暴嗜殺,果然不假啊!
這獎懲越說越嚴峻了。
這特麼是熱誠柱啊!
因為這一條,文官根基不成能犯,文官也根基上打仗不到兵器的實權。
李晉大手一揮,霸道的開口道。
生了女嬰,那不但出世是奴籍,到了十二歲就要被送入青樓,今後一雙藕臂千人枕,一點朱唇萬人嘗!
因為拐賣人丁的人罪在不赦!
可李晉不但冇有大赦天下,反而還指製定如此嚴苛的科罰,莫非就真要學秦始皇那樣來完成本身千古一帝的標準嗎?
謀反之人,如有敢為其立碑祭奠者,立斬!參與謀反之官兵,子孫三代不得為官,不得讀書,不得參軍,不享用朝廷統統福利報酬及政策!”
“臣等服膺!”
三代不得為官,不得參軍,不得退學!
並且傳告天下,讓其萬世唾罵,子孫後代以其為恥,其祖墳也上書叛民賊先祖五字,讓其先祖在地府之下蒙羞。
“陛下,生子代代為奴,生女代代為娼,這一點是否過於刻薄?畢竟不該禍及後代子孫啊,請陛下三思!”衛國公李靖代表武官個人出來發言了。
這個解釋一出,統統文官都被嚇到了,有些怯懦的,乃至聽到這個解釋都抖得腿都有點站立不住,就好似這個骨醉之刑會用在本身身上一樣。
但前麵一句是甚麼鬼?
這是禍及子孫萬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