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故人[第2頁/共3頁]
但是,坊中的戲曲講究的就一順耳,不管開首如何盤曲,結局必然是誇姣的,可金鈴兒報告的故事,結局未免太暗中驚悚了些。
是穿越於席間,熟稔地用笑容與恭維號召客人的店家;是某個或醉心於杯盞或小聲與火伴交換的客人;還是台上那位妝容素勁的美人?
李長安重視到,台上演出的實則有兩人,除了那位“金鈴兒”,另有個老叟拿著弦子伴奏。
未幾時。
人生得誌之時,不免想起成年舊事,墨客譴仆人探聽,才曉得林蜜斯早已嫁作人婦。
房間裡,林蜜斯用剪刀剪開兒子的皮膚,再伸手扒扯,竟是脫衣服一樣,將兒子的皮膚給“脫”了下來。那皮膚下,不是鮮紅的血肉,而是玄色膠狀的膿血與褐色的腐肉。
某日,有多年不見的故交上門拜訪。
墨客失魂落魄回到家中,扣問家裡人,得知林蜜斯支開了主子,帶著兒子在父親的院子。他偷偷潛出院子,但不敢進入病房,隻在窗外偷看。
直到林蜜斯將他的腎臟活生生挖出來,又把手裡的爛肉填出來,白叟所受的折磨才終究結束,隻是眼中神光已然渙散,再無聲氣。
一番苦讀以後,又在春闈當中,名列前茅,並在殿試為天子選為新科狀元。而後,又為朝中重臣賞識,招為半子,今後青雲直上,燦爛門楣。
“不消擔憂,恰好你阿爺的心肝脾肺腎都用完了。”
單聽那唱詞兒,“扯出腸子係紅繩,剜胸刨腹終不改,掏心掏肺情深深。”聽進耳朵,鼻子都好似能聞到血沫兒……
詞曲大抵唱的是:
廊下已然掛滿了燈籠。
頃刻。
“孃親,爺爺的心彷彿也爛了哩。”
退席,山珍海味自是等閒,期間,林家仆人殷勤勸酒,敘說昔日交誼,更是喚來了家眷拜見,林蜜斯也在此中,麵貌不改,風味尤甚,墨客情不自禁,竟以舊時的暗號,約林蜜斯夜中相會。
天氣黑得很快。
幾年後,墨客原配死去,母親病死,父親也癱瘓在床,家中高低全賴林蜜斯辛苦艸持,鄰裡都說墨客家有賢妻。
本來,關於林家的故事,故交這裡另有彆的一個版本。
整巧,故交也算半個知情(調和)人,墨客就趁此將當年的故事一吐為快。
林姓人家有個女兒,年方二八,天生麗質,因敬慕墨客的才調,長長同他靠近,一來二去,兩人竟然暗中私通。
這故事非常不對!
途中,路經虞鄉。
墨客像是轉了運。
潛回邸店的李長安不幸撞見了一起妖怪覺醒,出於某種考量,他挑選冒險留下,就近察看。
“孃親,外頭有人偷看哩。”
世上哪兒有那麼多才子才子、人鬼情深?多的是見色起意、始亂終棄,是厲鬼抱怨、妖魔食人?
在蒲州有個金姓的墨客,詩文俱佳,品性高潔,但卻屢試不第,一向到年近三十仍舊冇有功名在身,又因家貧無覺得繼,隻能托人在虞鄉找了一個林姓的商賈之家充當西席。
不是太假,而是太真。
兒子又變回阿誰漂亮的小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