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故事中的幾次投票[第2頁/共2頁]
終究的成果是十票以為有罪,最後一票以為無罪,投票的是沉默少言的九號,他以本身的經向來奉告人們,八號說得冇錯,應當給少年一個機遇,如許或許便能夠挽救一小我。
一番辯論以後,八號又發明瞭新的疑點,按照證詞的時候推算出腿腳不好的白叟冇法在聽到事發後爬起來走到門口,正都雅到少年倉促忙忙的下樓。
他實在對外埠人本身完整冇有成見,並且表示租他們家屋子的外埠人實在每個都很好。
不過三號不以為如此,莫非這麼說是要證明白叟扯謊了嗎?白叟跟少年不熟諳也冇有仇怨,為甚麼關鍵一個少年?
起首八號以為,白叟在樓下不成能聽得清樓上辯論,乃至是辯論的內容,並且當時另有火車顛末,這更加不成能。
這個成果打動了六號,又一次公開投票以後,六號和十號改投了無罪,成果變成了八比四。地區輕視的十一號看不起他,出演諷刺,他卻一樣據理力圖,表示是公道的質疑。
七號完整發作,實在八號所說的統統他都清清楚楚,也承認他的說法,但是他瞭解彆人,誰又瞭解他?他需求每天去打工掙學費掙餬口費,明天在這裡擔擱了錢就拿不到了。
至於凶器,八號拿出了一把一模一樣的,表示如許的刀具固然罕見,但也不是獨一無二的,網上隨隨便便就能夠買到,即便這是違法行動,一樣等閒就能獲得。
十一號的地區輕視也有本身的心結,因為越來越多的外埠人前來,本地人落空了本該屬於本身的事情機遇,他的父親就因為如此而落空了事情,隻能站著是土生土長本地人的遊戲,租房保持餬口。
“我也不曉得,我隻是感覺既然我們坐在了這裡,現在扮演的就是陪審員如許一個身份,以是不能毫不思慮的就下定論。”八號固然反對,但本身也說不出個以是然來。
九號的父母是農夫工,小時候是留守兒童,從小跟著爺爺長大,有著比彆人更悲苦的經曆,而他的父母因為工傷不測歸天了,到現在也冇有獲得一個說法,如果他的父母能有一個機遇,他們家或許不會如此。
而每一次投票,支撐有罪的人也就越來越少,八比四以後是六比六,然後是三比九。
導師的要求,也是陪審團的規準,必須是全票通過纔算數,不管是有罪無罪,成果都如果十二比零才行,身為團長和主持人的一號陪審員第一次建議投票,以為有罪的舉手。
其他都不樂意了,特彆是三號、七號和十號反應最為狠惡,質疑他是在拆台,較著是在擔擱大師的時候,為甚麼如此多的證據表白少年就是凶手,他還感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