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讀心律師 - 第120 包藏禍心的贈與

第120 包藏禍心的贈與[第1頁/共4頁]

李昏君戲虐一笑,詰問道:“既然冇甚麼目標,你為啥在一週後約被告去旅店開房?”

“綜上,我方以為第三人擅自將伉儷共同財產471萬元贈與被告,違背品德、違背法律、侵害被告合法權益、歹意侵犯彆人財產、廢弛社會團體民風,理所當然無效,要求法庭支撐被告全數訴求!”

“一是涉案款項屬伉儷共同財產,第三人無權雙方處罰。涉案款項471萬元,是被告與第三人兩伉儷用統統積儲采辦的股票價款,遵循婚姻法規定應屬伉儷共同財產。被告陳述涉案款項屬於第三人小我財產,冇有證據予以證明。”

審判長宣佈:“顛末各方當事人陳述和辯論及舉證、質證,案情究竟已根基清楚,第三人將伉儷共同財產471萬元轉移至被告賬戶上的究竟,本庭當庭予以確認。”

“是以從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和物權法的規定來看,該贈與行動侵犯了被告合法的財產權和知情權,應當認定為無效。”

這題目包藏禍心啊。童逸趕緊點頭,大聲隧道:“當時,是被告要我和老婆仳離,出運營策要我將財產全數轉移至她的名下,我當時候色迷心竅。就將471萬元轉給了被告。我冇有說這471萬元給被告做仳離的保障。”

李超和林善若對視一眼,林善若給李超一個鼓勵的眼神,李超心領神會地點點頭,隨即鏗鏘有力隧道:“尊敬的審判長,我方以為第三人擅自轉移伉儷共同財產471萬元給被告的,侵犯了被告的財產權、知情權,也違背公序良俗,帶有歹意轉移財產性子,應當認定為無效。詳細來由以下。”

林善若對李超豎了大拇指,李超的表示太棒了,辯論定見環環相扣,層層遞進,充分揭穿本案第三人與被告乾係的本質,所謂“贈與”背後的醜惡,讓人聽了大受震驚。

童逸愁悶了,氣結道:“我……我……”,結巴了半天憤怒道,“我約她,她也情願來啊,這怪不得我。”

李超帶著無可披靡的霸氣,一口氣把辯論定見陳述結束,說得有理有據,事理清楚,令人佩服。

喻可兒一挺胸脯,理直氣壯地答道:“他誌願贈與給我,我當然能夠收下啊。”

“第三人,你賣股票和轉賬471萬元這兩件事。是否奉告你的老婆即本案被告?”

陳慧英抹了把眼淚,當即答道:“當然是我們兩小我的錢。我們在深鵬辛苦打拚近20年,統統賺的錢都在內裡了。”

童逸已經被李昏君問得坐立不安了,李昏君眸子中閃過一絲嘲笑,轉而問陳慧英,“被告,你何時曉得第三人將471萬元轉給被告?”

“三是第三人擅自贈與被告471萬元,有用心轉移財產的歹意。客歲3月,第三人與被告保持通jian。兩人暗害各自與妃耦仳離,然後再登記結婚。第三人也付諸實施,多次逼迫被告與其仳離。第三人與被告同謀,將第三人與被告的伉儷共同財產轉移,如許在仳離時,被告就分不到財產。隻能淨身出戶。出於如許的目標,第三人實施了所謂的贈與被告471萬元。我們能夠看到這類行動的本質。是轉移伉儷共同財產,侵害被告的好處。是以。遵拍照乾法律規定的精力,也應認定轉移伉儷共同財產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