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我不殺伯仁[第3頁/共4頁]
封,三曰司勳,四曰考功;尚書、侍郎總其職務而推行其製命。凡中外百司之
,從六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郎中一人掌考天下文吏之班、秩、品、命
會決焉。凡上之逮下,其製有六:一曰製,二曰敕,三曰冊,天子用之;四曰令,皇
唐製,乘輿地點,必有文詞、經學之士,下至卜、醫、伎術之流,皆直於別院,
《通典卷二一.職官三》:「大唐侍中、中書令是真宰相。其餘以他官參掌者
事,由於所屬,皆質正焉。‥‥‥(吏部)郎中二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二人
,二曰樞機房,三曰兵房,四曰戶房,五曰刑禮房,分曹以主眾務焉。
、張九齡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務劇,文書多壅滯,乃
▲檢校,加官也,有銜無職,不過類比其職位罷了,如杜甫之檢校工部員外郎是也。
)
曰朝散大夫,正六品上曰朝議郎,正六品下曰承議郎,從六品上曰奉議郎,從六品下
時,又置「學士承旨」。唐之學士,弘文、集賢分隸中書、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
未馳名號;乾封以後,始號「北門學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詔」,以張說、陸堅
都事各六人,從七品上;主事各六人,從趴品下。吏部考功、禮部主書皆如之。
,正四品上曰正議大夫,正四品下曰通議大夫,從四品上曰太中大夫,從四品下曰中
省,來歲復置。初有馹驛百人,掌乘傳送符,後廢。)
▲學士(頁一一八三)
太子用之;五曰教,親王、公主用之;六曰符,省下於州,州下於縣,縣下於鄉。細
■尚書省
舉不當者。吏部、戶部、禮部,左丞總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總焉。郎中各一
其名類繁多,莫能遍舉。自中世已後,盜起兵興,又有軍功之官,遂不勝其濫矣。故
,無定員,但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參知機務、參與政事及
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
諸司郎為郎中,逞務郎為員外郎。貞觀元年,復置擺佈司郎中。龍朔元年,改擺佈丞
天子私家。凡充其職者無定員,自諸曹尚書下至校書郎,皆得與選。出院一歲,則遷
採其綱目條理可為後法,及事雖非正後世遵用因仍而不能改者,著於篇。
,以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劃一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入銜,自待
禮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原注:六尚書:兵部、吏部為前行,刑部
務郎,正九品上曰儒林郎,正九品下曰登仕郎,從九品上曰文林郎,從九品下曰將仕
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其層次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
典,冊封策勳之製,權衡殿最之法,悉以谘之。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
人,從五品上;員外郎各一人,從六品上。掌付諸司之務,舉稽違,署符目,知宿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