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我不殺伯仁[第4頁/共4頁]
,以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劃一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入銜,自待
(此條非新誌本文,乃潘呂棋昌所加,以備不時之需。1998.8.7.)
▲太傅
起於此。然二名不專用,而他官居職者猶假他名仍舊。自高宗已後,為宰相者必加「
。皆正一品。三師,天子所師法,無所總職,非其人則闕。三公,佐天子理陰陽、平
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被顧問,出入侍從,因得參謀議、納諫諍,其禮尤寵;
■吏部
邦國,無所不統。親王拜者不親事,祭奠闕則攝。(原注:隋廢三師,貞觀十一年復
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其層次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
人,從五品上;員外郎各一人,從六品上。掌付諸司之務,舉稽違,署符目,知宿直
擺佈僕射,各一人,從二品,掌統理六官,為令之貳,令闕則總費事,劾禦史糾
▲吏部侍郎
禮部,四曰兵部,五曰刑部,六曰工部。(原注:六尚書:兵部、吏部為前行,刑部
舉不當者。吏部、戶部、禮部,左丞總焉;兵部、刑部、工部,右丞總焉。郎中各一
。光宅元年,改尚書曰文昌臺,俄曰文昌都省。垂拱元年曰都臺,長安三年曰中臺。
會決焉。凡上之逮下,其製有六:一曰製,二曰敕,三曰冊,天子用之;四曰令,皇
議得詩」、「參知政事」之類。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貞觀八年(六三四),僕射
天子私家。凡充其職者無定員,自諸曹尚書下至校書郎,皆得與選。出院一歲,則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