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碧血劍(61)[第3頁/共5頁]
“內帑”是天子私家庫房的錢。因為戶部答覆袁崇煥說,國庫裡實在冇有錢,以是袁崇煥請天子掏私家腰包來發欠餉。再加上說兵士鼓譟而提出要求,彷彿隱含威脅,崇禎天然更加活力。
皇太極一向千方百計的在乞降,不但本身不斷的寫信給明朝鴻溝上的官員,又托朝鮮居間調停,要蒙古王公上書明朝提出奉勸。每一個戰役的根基目標,都是“以戰乞降”。[81]他清楚的熟諳到,滿清決不是中國的敵手,中國政治隻要稍上軌道,滿清就非亡國滅種不成。滿族的經濟力量很虧弱,不產棉花,不會紡織,衣料不能自給,首要的支出是靠擄掠。[82]皇太極寫給崇禎的信,實在謙虛到了頂點。[83]
禮部右侍郎周延儒奏道:“軍士威脅,不但單是為了少餉,必然另有隱情。前人雖羅雀掘鼠,而軍心穩定。現在各處兵卒為甚麼動輒鼓譟,此中必有原故。”崇禎道:“正如此說。前人另有羅雀掘鼠的。今雖缺餉,那邊又會到這境地呢?”
袁崇煥又奏:“以臣的力量,製全遼是不足的,但要停歇世人的紛繁群情,那就不敷了。臣一出都城,與皇上就隔得很遠,忌功妒能的人必然會有的。這些人即便敬懼皇上的法度,不敢亂花權力來拆台臣的事件,但不免會大發群情,擾亂臣的方略。”崇禎站起家來,聆聽他的說話,聽了好久,說道:“你提出的方略井井有條,不必謙遜,朕自有主持。”
袁崇煥多次上疏請餉。崇禎對諸臣說:“袁崇煥在朕前,以五年複遼、及清慎為己任,這缺餉事,須講究長策。”又說:“關兵動輒鼓譟,各邊效尤,如何得了?”
必須假定締結和約隻是臨時停戰,兩邊隨時能夠粉碎戰役而重啟戰端。目前一向打下去對我方比較無益?還是停戰一段期間再打比較無益?
袁崇煥回任以後,寧遠、錦州、薊州都因欠餉而產生兵變,當時天然不能與清兵開仗,因而與皇太極又開端了和談,用以遲延時候。皇太極對和談向來極有興趣,當即作出主動的反應。袁崇煥提出的先決前提,是要他先撤除帝號,規複稱“汗”。皇太極竟然答允,但要求明朝天子賜一顆印給他,表示正式承認他“汗”的職位。這是自居為明朝藩屬,原是對明朝極無益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計情勢,不研討兩邊力量的對比,對峙非毀滅滿清不成,當即回絕了這個要求。[80]
當袁崇煥罷官家居之時,皇太極見勁敵既去,立即肆無顧忌,不再稱汗而改稱天子。
大學士劉鴻訓等都奏,請給袁崇煥大權,賜給他尚方寶劍,至於王之臣與滿桂的尚方劍則應撤回,以同一事權。崇禎以為對極。應予照辦。談完大過後,賜袁崇煥酒饌。
軍餉該當由戶部(財務部)付出,那是公帑,崇禎年間,除了每年應收的賦稅賦稅以外,還加派“遼餉”(指定用於對於滿清的軍費)、“練餉”(指定用於練兵),兩項軍費的加派在崇禎末年每年超越二千餘萬兩。在崇禎初年,當會少一些,但也不至於對錦州、寧遠的國防軍隊欠餉達四個月之久。錦寧火線是當時最首要吃緊的國防要地,彆的處所能夠欠餉,錦寧火線千萬不能欠。公家庫房冇有錢,天子的私房錢(內帑)卻多得很,告急關頭,向天子暫借私房錢,也是合情公道之事。但崇禎立即不捨得而勃然大怒。據《明季北略・卷五》載,當李自成在山海關外打了敗仗而倉促逃離北京之時,發明皇家內庫“舊有鎮庫金積年不消者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兩,鐫有永樂字。”如許大筆銀兩,借出來發清欠餉,何樂而不為?士氣大振之餘,還可進而光複遼東,同時施助哀鴻,減弱“流寇”的力量。把幾千萬、幾千萬銀兩積在內庫當中,不知又有甚麼好處?寧遠兵變索餉,厥後以七萬兩銀子處理,可見發清欠餉,並不需求一筆很大的款項。三千七百萬錠銀子,每錠五百兩恐怕太多了些,就算每錠隻要十兩,一共也有靠近四億兩的钜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