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初代網紅[第1頁/共3頁]
說到底宿世的李銘城都還是個二十來歲的年青人,以是他不會像很多純熟的中年男人一樣沉穩,他還具有著那股子年青人特有的衝勁,無所害怕。
就在內森內心牢騷不竭地時候,前奏結束,男孩的歌聲插了出去:
有人說,打擊常常是最好的動力。
但是內森・查普曼毫無反應,彷彿一個栩栩如生的雕塑。
男生的音質不算特彆出眾,起碼不是那種一聽到就會讓人麵前一亮的聲音,相反,他的聲音裡還透著一股變聲期男孩特有的沙啞。
It_can_not_wait
I_tried_to_be_chill_but_you’re_so_hot_that_I_melted
Well_you_done_done_me_and_you_bet_I_felt_it
這讓李銘城俄然感覺本身很像一個網紅。話說這一世的初代網紅就是本身冇跑了吧?
這個男孩特彆會用他的嗓子,或者說他體味他的聲音在哪段音域間最有魅力,然後他就能伴著旋律表達出歌曲最合適的感受。這但是很多歌手都求之不得的天賦或者說境地。
這很普通,不是嗎?有英國留學經曆的李銘城一向都很清楚,在白人社會,華人想要獲得勝利常常需求支出平常白人數以倍計的儘力和艱苦,程龍李聯傑和李曉龍就是再典範不過的例子。
“看看看,每天看,真不曉得有甚麼都雅的!”內森嘟囔著走到女孩身邊,低下頭去看電腦螢幕。
愣了好半晌,女孩才反應過來,驚奇隧道,“等等,你是說你要簽下他,當歌手?”
簽下他,必然要簽下他!他必然會火!乃至能夠比麵前的女孩更火!
作為一個音樂製作人的靈魂在內森的腦海裡吼怒。
回到姑姑家,李銘城開端持續在Youtube網站上上傳他的演出視頻。貳內心還憋著口氣:你們不是說美國人不會為一個華裔小子買單嗎?我就讓你們看看,華裔小子也是能有人氣的,我受歡迎的很!
I_fell_right_through_the_cracks
究竟證明收集永久是最包涵的處所,李銘城一開端地假想並冇有出錯,通過上傳一係列演出視頻,黛西阿誰用她的中文名“美恒”拚寫做ID的賬號上這幾天下來已經稀有千人訂閱,每天都能吸引數以萬計人次瀏覽。
在這段時候裡李銘城最高興的事就是在Youtube上一一答覆旁觀者的留言。此中有兩個ID讓他印象深切,一個叫艾米,她活像個粉絲,李銘城公佈的每個視頻下她老是第一個留言,並且熱忱得讓李銘城有些受寵若驚。
另一小我倒是冇那麼狂熱,她最多就是偶爾留下一兩句鼓勵的話。但就是這麼簡簡樸單的幾個詞,就充足讓李銘城心神不定。
Now_I’m_trying_to_get_back
“……
歌聲好,詞好,旋律更好。
“哦,泰勒,你真是個天使!”
李奧,明天上午,我在老處所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