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先驅

第十四章 初代網紅[第2頁/共3頁]

“不然呢?我說的還不明白嗎?”內森冇好氣隧道。

另一小我倒是冇那麼狂熱,她最多就是偶爾留下一兩句鼓勵的話。但就是這麼簡簡樸單的幾個詞,就充足讓李銘城心神不定。

But_I_won’t_hesitate_no_more,no_more

“誰?”女孩一愣。

這讓李銘城俄然感覺本身很像一個網紅。話說這一世的初代網紅就是本身冇跑了吧?

說到底宿世的李銘城都還是個二十來歲的年青人,以是他不會像很多純熟的中年男人一樣沉穩,他還具有著那股子年青人特有的衝勁,無所害怕。

“你不是說要去事情了嗎?”女孩迷惑地看他。

那行字寫著――

I_tried_to_be_chill_but_you’re_so_hot_that_I_melted

但是,就是這麼一種有瑕疵的聲音,伴跟著輕柔的吉他聲,傳入耳中竟然讓人感到一股沁入心脾的暖和感受,就像七八點鐘的陽光,明麗,但不熾熱。

內森聽著好像戀人私語娓娓道來的情話般的暖和歌手,沉醉地眯起了眼睛。彷彿之前說出“也不如何樣”這句話的人並不是他。

“你要乾嗎?”

“嗯,明天呢,我給大師帶來一首我本身寫的歌,”螢幕裡抱著吉他的華裔男孩道,“歌名是《I'mYours》,但願你們會喜好。”

內森・查普曼一想到這個就很頭疼,忍不住皺起了眉頭。

就在內森內心牢騷不竭地時候,前奏結束,男孩的歌聲插了出去:

在這段時候裡李銘城最高興的事就是在Youtube上一一答覆旁觀者的留言。此中有兩個ID讓他印象深切,一個叫艾米,她活像個粉絲,李銘城公佈的每個視頻下她老是第一個留言,並且熱忱得讓李銘城有些受寵若驚。

“不不不,我好的很,”內森臉上出現鎮靜地潮紅,“泰勒,你熟諳他對不對!能不能幫我聯絡他,我想跟他見一麵!”

……”

這很普通,不是嗎?有英國留學經曆的李銘城一向都很清楚,在白人社會,華人想要獲得勝利常常需求支出平常白人數以倍計的儘力和艱苦,程龍李聯傑和李曉龍就是再典範不過的例子。

“好了,內森,我們去事情吧。”關掉網頁,女孩站起家來。

吉他聲響起,輕柔的掃弦和清脆的切音編織而成的旋律從聲響裡傳出來。

“哦,對,事情……”內森機器地應了一句,回身往外走。

Before_the_cool_done_run_out

顫抖動手挪動鼠標點開私信,李銘城看清了螢幕上的那一行短短的英文。

To_win_some_or_learn_some

這個男孩特彆會用他的嗓子,或者說他體味他的聲音在哪段音域間最有魅力,然後他就能伴著旋律表達出歌曲最合適的感受。這但是很多歌手都求之不得的天賦或者說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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