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呂氏春秋 - 第22章 審應覽第六(1)

第22章 審應覽第六(1)[第1頁/共4頁]

子產治鄭,鄧析務難之,與民之有獄者約:大獄一衣,小獄襦袴。民之獻衣襦袴而學訟者,不成勝數。以非為是,所覺得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成日變。所欲勝因勝,所欲罪因罪。鄭國大亂,民口鼓譟。子產患之,於是殺鄧析而戮之,民氣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當代之人,多欲治其國,而莫之誅鄧析之類,此以是欲治而愈亂也。

齊有事人者,所事有難而弗死也。遇故交於途,故交曰:“固不死乎?”對曰:“然。凡事人,覺得利也。死倒黴,故不死。”故交曰:“子尚能夠見人乎?”對曰:“子以死為顧能夠見人乎?”是者數傳。不死於其君長,大不義也,其辭猶不成服,辭之不敷以斷事也明矣。夫辭者,意之表也。鑒其表而棄其意,悖。故古之人,得其意則舍其言矣。聽言者以言觀意也,聽言而意不成知,其與橋言無擇。

三曰:賢人相諭不待言,有先言言者也。海上之人有好蜻者,每居海上,從蜻遊,蜻之至者百數而不止,前後襬布儘蜻也,整天玩之而不去。其父告之曰:“聞蜻皆從女居,取而來,吾將玩之。”明日之海上,而蜻無至者矣。

趙惠王謂公孫龍曰:“寡人事偃兵十餘年矣,而不成,兵不成偃乎?”公孫龍對曰:“偃兵之意,兼愛天下之心也。兼愛天下,不成以浮名為也,必有實在。今藺、離石入秦,而王縞素布總;東攻齊得城,而王加膳置酒。秦得地而王布總,齊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愛之心也。此偃兵之以是不成也。”今有人於此,無禮慢易而求敬,阿黨不公而求令,煩號數變而求靜,暴戾貪得而求定,雖黃帝猶若困。

二曰:人主之言,不成不慎。高宗,天子也。即位,諒暗。三年不言。卿大夫驚駭,患之。高宗乃言曰:“以餘一人正四方,餘唯恐言之不類也,茲故不言。”古之天子,其重言如此,故言無遺者。

精諭

成王與唐叔虞燕居,援梧葉覺得珪。而授唐叔虞曰:“餘以此封女。”叔虞喜,以告周公。周公以請曰:“天子其封虞邪?”成王曰:“餘一人與虞戲也。”周公對曰:“臣聞之,天子無戲言。天子言,則史乘之,工誦之,士稱之。”於是遂封叔虞於晉。周公旦可謂善說矣,一稱而令成王益重言,明愛弟之義,有輔王室之固。

衛嗣君欲重稅以聚粟,民弗安,以告薄疑曰:“民甚愚矣。夫聚粟也,將覺得民也。其自藏之與在於上,奚擇?”薄疑曰:“不然。其在於民而君弗知,其不如在上也;其在於上而民弗知,其不如在民也。”凡聽必反諸己,審則令無不聽矣。國久則固,固則難亡。今虞、夏、殷、周無存者,皆不知反諸己也。

荊莊王立三年,不聽而好讔。成公賈入諫,王曰:“不穀禁諫者,今子諫,何故?”對曰:“臣非敢諫也,願與君王讔也。”王曰:“胡不設不穀矣?”對曰:“有鳥止於南邊之阜,三年不動不飛不鳴,是何鳥也?”王射之,曰:“有鳥止於南邊之阜,其三年不動,將以定誌意也;其不飛,將以長羽翼也;其不鳴,將以覽民則也。是鳥雖無飛,飛將沖天;雖無鳴,鳴將駭人。賈出矣,不穀知之矣。”明日朝,所進者五人,所退者十人。群臣大說,荊國之眾相賀也。故《詩》曰:“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何其處也,必有與也。”其莊王之謂邪!成公賈之讔也,賢於太宰嚭之說也。太宰嚭之說,聽乎夫差,而吳國為墟;成公賈之讔。喻乎荊王,而荊國以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