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呂氏春秋 - 第24章 離俗覽第七(1)

第24章 離俗覽第七(1)[第3頁/共4頁]

荊昭王之時,有士焉曰石渚。其為人也,公直忘我,王使為政廷。有殺人者,石渚追之,則其父也。還車而返,立於廷曰:“殺人者,仆之父也。以父行法,不忍;阿有罪,廢國法,不成。失法伏罪,人臣之義也。”於是乎伏斧锧,請死於王。王曰:“追而不及,豈必伏罪哉!子複事矣。”石渚辭曰:“不私其親,不成謂孝子;事君枉法,不成謂忠臣。君令赦之,上之惠也;不敢廢法,臣之行也。”不去斧锧,歿頭乎王廷。正法枉必死,父犯法而不忍,王赦之而不肯,石渚之為人臣也,可謂忠且孝矣。

上德

晉獻公為麗姬遠太子。太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公子夷吾居屈。麗姬謂太子曰:“往昔君夢見薑氏。”太子祠而膳於公,麗姬易之。公將嘗膳,姬曰:“所由遠,請令人嘗之。”嘗人,人死;食狗,狗死。故誅太子。太子不肯自釋,曰:“君非麗姬,居不安,食不甘。”遂以劍死。公子夷吾自屈奔梁。公子重耳自蒲奔翟。去翟過衛,衛文公無禮焉。過五鹿,如齊,齊桓公死。去齊之曹,曹共公視其駢脅,使袒而捕池魚。去曹過宋,宋襄公加禮焉。之鄭,鄭文公不敬,被瞻諫曰:“臣聞賢主不窮窮。今晉公子之從者,皆賢者也。君不禮也,不如殺之。”鄭君不聽。去鄭之荊,荊成王慢焉。去荊之秦,秦繆公入之。晉既定,發兵攻鄭,求被瞻。被瞻謂鄭君曰:“不若以臣與之。”鄭君曰:“此孤之過也。”被瞻曰:“殺臣以免國,臣願之。”被瞻入晉軍,文公將烹之,被瞻據鑊而呼曰:“全軍之士皆聽瞻也:自今以來,無有忠於其君,忠於其君者將烹。”文公謝焉,罷師,歸之於鄭。且被瞻忠於其君,而君免於晉患也;行義於鄭,而見說於文公也。故義之為利博矣。

齊莊公之時,有士曰賓卑聚。夢有壯子,白縞之冠,丹績之衤旬。東布之衣,新素履,墨劍室,從而叱之,唾其麵。惕但是寤,徒夢也。終夜坐,不自快。明日,召其友而告之曰:“吾少好勇,年六十而無所挫辱。徹夜辱,吾將索其形,期得之則可,不得將死之。”每朝與其友俱立乎衢,三日不得,卻而自歿。謂此當務則未也,固然,其心之不辱也,有能夠加乎?

四曰:凡用民,太上以義,其次以獎懲。其義則不敷死,獎懲則不敷去就,如果而能用其民者,古今無有。民無常用也,無常不消也,唯得其道為可。闔廬之用兵也,不過三萬。吳起之用兵也,不過五萬。萬乘之國,其為三萬五萬尚多,今外之則不成以拒敵,內之則不成以守國,其民非不成用也,不得以是用之也。不得以是用之,國雖大,勢雖便,卒無眾,何益?古者多有天下而亡者矣,其民不為用也。用民之論,不成不熟。

墨者钜子孟勝,善荊之陽城君。陽城君令守於國,毀璜覺得符,約曰:“合適聽之。”荊王薨,群臣攻吳起,兵於喪所,陽城君與焉。荊罪之,陽城君走。荊收其國。孟勝曰:“受人之國,與之有符。今不見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成。”其弟子徐弱諫孟勝曰:“死而無益陽城君,死之可矣;無益也,而絕墨者於世,不成。”孟勝曰:“不然。吾於陽城君也,非師則友也,非友則臣也。不死,自今以來,求嚴師必不於墨者矣,求賢友必不於墨者矣,求良臣必不於墨者矣。死之,以是行墨者之義而繼其業者也。我將屬钜子於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賢者也,何患墨者之絕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請先死以除路。”還歿頭前於孟勝。因使二人傳钜子於田襄子。孟勝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乃至令於田襄子,欲反死孟勝於荊,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傳钜子於我矣,當聽。”遂反死之。墨者覺得不聽钜子不察。嚴罰厚賞,不敷乃至此。當代之言治,多以嚴罰厚賞,此上世之若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