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老公牛[第1頁/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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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好足球而非籃球,天然不是“公牛”的粉絲,即便是粉絲也粉在內心,不會挺在胸前。記得這件“公牛T恤”是當時侄兒穿舊不要的。我接辦一穿,感覺既溫馨又稱身,蛋青的色彩也養眼,因而就這麼一年一年穿下來,由此推算,這件T恤應當問世20年了。
如此看來日久生情,這件“老公牛”還要伴跟著我持續走下去,想想也歪打正著,名副實在,我們這一代老男人,哪個不是一頭老公牛的命,吃的是草,壓根擠不出奶,以是隻能一起踉蹌,冒死地擠血擠汗……
"T-shirt"被音譯成“T恤”,我小我覺得是漢語表達裡最糟糕的翻譯,T字母照搬已經夠懶的了,“恤”字在字麵上另有能夠給人血淋淋的錯覺。
疇昔我們稱其為“文明衫”,莫非就因為它前後能夠印字印圖印告白?大抵就是因為“文明衫”一名天賦不敷,才讓土洋夾生的“T恤”鑽了空子,乃至現在大行其道。
為此發三大感慨:一是日月如梭,光陰溜得太快了;二是老夫重吃輕穿,吃穿消耗嚴峻平衡,一件舊衣竟然穿瞭如此光陰,消耗觀懷舊得如雷鋒;三是老外這件T恤也真的耐穿,至今還冇有被穿破的跡象,完整無破就讓我把它給扔了,我還真的下不了這個毒手!
2015/10/20
那天去看望江老,博友拍了照,我才重視到我身上隨便穿了一件NBA籃球賽芝加哥公牛隊粉絲的T恤。掐指一算,這件T恤我竟然已經穿了15年了,有照片為證,2000年出版的散文選《集郵感情》,書舌上作者簡介照片上的我穿的就是這件“公牛T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