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奪妻[第2頁/共2頁]
誰能推測,最後分是分了,可成果女兒不肯嫁,周家厥後又退親。
而按大明法律,劉鈞與陸女人的私定是無效的,周家給了彩禮提親,倒是已經算做下聘禮訂婚了,獲得法律庇護。照大明律,就算劉鈞跟陸女人生了孩子,可法律一樣會判陸女人跟劉鈞拆開,嫁到周家去,這是有很多先例的。
劉鈞本來有個二愣子的渾號,一看就不是甚麼端莊誠懇人。早在他離家之前,他本是讀書的,可惜他底子讀不出來書,倒是喜好耍槍弄棒,交友朋友。時候一久,便也成了麻城這一塊馳名的惡棍少年。
“我們這也是為她好,要不然如許下去,她今後就得在產業個老姑子。這兩年,也有很多上門來提親的,可她一個也不承諾。那些人家也確切不算太好,我也不肯意承諾。可當初那事早鼓吹的到處都是,哪個不曉的,也就隻要周秀才家肯再來提親。”
這時陸蜜斯傻眼了。
實在這他搶親也該當有陸父默許之意。
“老爺,我們如許對琪兒是不是不好。”徐氏道,以如許一種體例嫁女,想想就讓民氣酸。
前去陸家的路上,劉鈞也根基上從影象裡弄清楚了劉鈞和那位陸女人之間的舊情舊事了。說到底,還是幼年浮滑的劉鈞恰好趕上了少女懷春的陸女人,兩人一見鐘情,擦出了火花。
他英勇能打,拳腳短長,加上為人風雅,講義氣,是以在當時算是那夥惡棍少年裡的頭頭。有一次,劉鈞與一眾兄弟出去打獵返來,恰碰到在外踏青的陸蜜斯被幾個地痞言腔調戲,當時他豪傑救美,上去把幾個地痞打跑,然後此舉就被陸蜜斯銘記在心,深深感激。
搶親實在並不是山賊那般的搶,而多是觸及到了一些訂婚之類的膠葛。在明末江南,向有搶親的風俗,大多搶親是因為一女二許,終究就靠搶。另有些是觸及到了聘禮等題目,多少談不攏等,最後也靠硬搶。
誰無幼年浮滑時,哪個少女又不懷春?
周家此次搶親,實在也不完整算是搶。
西灣陸家。
她把此事奉告了劉鈞,然後劉鈞去找了阿誰周秀才的兒子,痛揍了他一頓,然後讓他去拿回彩禮。那周秀才的兒子當時承諾了,轉頭就奉告了他父親,然後周秀才就去找了陸老爹。事情就此敗露。
不過這來往都是奧妙的,然後有一天,陸蜜斯的父親俄然收了鎮上週秀才家的彩禮,承諾了對方的求親。
當初那事產生以後,周秀才最後對陸女人不滿,最後要回了彩禮。但是周秀才的兒子卻一向對陸女人念念不忘,特彆他一條腿被劉鈞打斷後,留下了一些後遺症,走路有點點瘸,被人稱為周瘸子,很難找到合適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