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投獻[第1頁/共2頁]
趙立精的案子,直接決定天津鎮已經投獻地盤小民的將來前程。
當時袁老爺和趙立精都非常歡暢,趙立精簽了地契把地步送給了袁老爺。
“現在興國伯既然庇護小農輕徭薄賦,那我趙立精也該和其他小民一樣,享用興國伯的新政,如何還能白白交納高額地租給袁秀才呢?”
大田鄉越來越多的農夫投獻到袁老爺家中,交田賦的農田就更少。那些冇有投獻到士紳門下的小農就要加納更重的田賦,因而投獻的人更多,交稅的田更少,構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李植早上起來就去措置公文,看到了靜海縣法官發來的質料。崔昌武已經提早看了質料,點頭說道:“伯爺,這案子事關嚴峻,要伯爺親身裁定。”
最關頭的是,袁老爺說話算數,說好了今後不會再加趙立精的地租。比起那些貪得無厭不斷增加田賦的衙役,這穩定的地租就彌足貴重了。
固然地盤不再屬於趙立精,但起碼每畝地少交出去五升糧食。趙立精的二十三畝旱地,一年能夠省下一石一鬥的糧食。這一石的糧食,能夠讓趙立精一家三口人過年時候做一套新衣,吃上一口肉了。
在李植的法庭上,被告被告有椅子坐,倒不是袁秀纔有特權。
帶著地盤投獻袁老爺的不止趙立精一家。袁老爺對投獻來的農夫收很低的地租。農夫一個個跟風來投。
趙立精是靜海縣大田鄉的農夫。
法庭的法官都受過興國伯的培訓,曉得如許影響嚴峻的官司不能隨便宣判。法官讓趙立精和袁秀才歸去等宣判,本身則清算質料,把趙立精和袁秀才的各種環境寫成書麵質料,送到了天津總兵府,給興國伯裁定。
實在很多投獻到袁家的農夫,此時傳聞了興國伯的稅收軌製,都有了分開袁家的設法。但當初投獻到袁家時候,是寫了地契把地步送給了袁家的。現在地契在袁老爺手上,這不交地租,鬨到官府去是要吃板子的。
玄月十五日,趙立精就帶著媳婦和兒子,到法庭門外敲鼓打官司了。
法官感覺袁秀才說得有些事理,又看了看趙立精。
崇禎六年,因為被衙役逼迫,他每年爬起來交納的田賦都在增加,到最後每畝田每年要交一鬥九升的田賦。他當時候被衙役逼迫得非常貧苦,過年都吃不上一口肉,就帶著地步投獻到同親的袁老爺家了。
玄月十七日,案子送到了李植手上。
這幾年,大田鄉起碼有兩百多戶冇有權勢的農夫都帶著地步投獻到了袁老爺家中。袁老爺的地步越來越多了,垂垂成為了大田鄉的首富。
和縣衙一樣,李植的法庭內裡有個大鼓,要打官司的人伐鼓鳴冤,法庭就會開庭。
趙立精不由動起了腦筋。如果本身帶著投獻來的地步分開袁家,那每年能夠省下一石五鬥的地租!
這趙立精不似普通的苦哈哈窮戶,頗會說話。法官聽了他的陳述,感覺他說的也有事理。本來的官府率獸食人,又如何能指責小民投入朱門偷逃稅賦?
趙立精一家三口坐在椅子上,哭得涕淚橫流。趙立精大聲說道:“大法官,我每年交納一鬥四升的地租給袁秀才,也不算少,可見我家本來被衙役剝削有多狠。興國伯如果曉得我家的淒苦,必然會幫忙我如許的小民?提及來,像我趙立精如許投獻自家的地盤給彆人,豈不是被逼得冇飯吃纔有的下策?誰情願把自家的地步送給彆人?趙立精所做的,是在官府的壓迫下的求生,是掉進了袁秀才和官府衙役結合設好的騙局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