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明末工程師 - 第四百零八章 投獻

第四百零八章 投獻[第2頁/共2頁]

趙立精的案子,直接決定天津鎮已經投獻地盤小民的將來前程。

“現在興國伯既然庇護小農輕徭薄賦,那我趙立精也該和其他小民一樣,享用興國伯的新政,如何還能白白交納高額地租給袁秀才呢?”

崇禎六年,因為被衙役逼迫,他每年爬起來交納的田賦都在增加,到最後每畝田每年要交一鬥九升的田賦。他當時候被衙役逼迫得非常貧苦,過年都吃不上一口肉,就帶著地步投獻到同親的袁老爺家了。

袁老爺是秀纔出身,和縣衙門裡的戶房吏司有友情,是不消交田賦的。趙立精帶著地步投獻袁老爺後,地步就變成袁老爺的私產,但還是給趙立精耕耘。趙立精每年每畝地交納一鬥四升地的地租給袁老爺。

當時袁老爺和趙立精都非常歡暢,趙立精簽了地契把地步送給了袁老爺。

這趙立精不似普通的苦哈哈窮戶,頗會說話。法官聽了他的陳述,感覺他說的也有事理。本來的官府率獸食人,又如何能指責小民投入朱門偷逃稅賦?

玄月十七日,案子送到了李植手上。

趙立精是靜海縣大田鄉的農夫。

袁老爺在縣衙有乾係,在興國伯那邊可冇有乾係啊。趙立精聽到“興國伯法庭”這個動靜,當時就有十拿九穩的掌控打贏這一場官司,把投獻到袁家的地步重新拿回到本技藝裡。

大田鄉越來越多的農夫投獻到袁老爺家中,交田賦的農田就更少。那些冇有投獻到士紳門下的小農就要加納更重的田賦,因而投獻的人更多,交稅的田更少,構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實在很多投獻到袁家的農夫,此時傳聞了興國伯的稅收軌製,都有了分開袁家的設法。但當初投獻到袁家時候,是寫了地契把地步送給了袁家的。現在地契在袁老爺手上,這不交地租,鬨到官府去是要吃板子的。

玄月十五日,趙立精就帶著媳婦和兒子,到法庭門外敲鼓打官司了。

但趙立精是甚麼人?他的腦袋有多矯捷?他四周探聽,曉得興國伯的政策一貫是庇護小農的。到了玄月,趙立精又傳聞,興國伯在靜海縣設置了“法庭”,專門措置各種官司。並且這個法庭比縣老爺還要短長――法庭判的官司如果和縣老爺判的成果分歧,以興國伯的法庭為準。

帶著地盤投獻袁老爺的不止趙立精一家。袁老爺對投獻來的農夫收很低的地租。農夫一個個跟風來投。

法庭的法官開了庭,在法庭上聽完了趙立精的陳述,派人傳訊叫來了地主袁秀才。法官細心查抄了地契,發明那二十三畝田的地契上確切冇有買賣金額,地步是在崇禎六年由趙立精贈送給袁秀才的。袁秀才固然支支吾吾,但也承認這些地步是無償送給本身,送給本身後仍由趙立精佃租,可見這些地步確切是投獻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