拈花一笑之突然想愛你[第3頁/共3頁]
俄然想愛你
嫁著韋小寶的最大好處是--你平生繁華繁華,包你無憂無慮。他的口就如沾了蜜糖,你不被他迷死纔怪。固然,韋兄不算很俊,卻也不算很差。最首要的是,他有超人的聰明,在任何場合都能逢凶化吉,庇護敬愛的女孩子當然不成題目了。不過,就是韋兄太花心了點,這是我排他在第四位的啟事,嘻!
曾經去過某些小論壇,如知音,書劍梅莊等,都是因為被某些人妒忌,我很快就走了。
在元曲中,馬致遠的一首《天淨沙》就相沿了《滕王閣序》中的"秋水共長天一色,落霞與孤鶩齊飛",那麼,說馬致遠反覆了?
我喜好狼,一向感覺本身像狼,寫過很多關於狼的筆墨。
翌日起來,他終究冇罵我了,帶我出去買早餐,撐著傘送我上車,然後他也上班去。
之前在白鹿是如許,我曾是最受歡迎的寫手,不過人紅招人怨,我不久和胡塗站長鬨翻,隨後我再也冇有歸去過。
嗬嗬,說來講去,我還是最喜好張丹楓。
我心中最愛的男配角,皆是武俠小說中的大俠。
這不,明天也是如此,一早他就說我整晚咳嗽,吵他睡覺。我真想罵他"他媽的",氣得我天冇亮就溜出去了。
隻是我慣了狂傲,我不怕任何人的冷言冷語,我是德狂俠女,我有我本身的才氣。
隻是,我在想,假定我不是這麼紅,會不會就少了很多不需求的費事?
――小鍶
我曾寫過一篇《永久的女配角》,意義是指我每去到那兒都會成為女配角,我不喜好那樣,可運氣恰好是那樣。
哼,我想罵他TMD,因為我的詩都是有感而寫的,他毫不睬解,反而說甚麼反覆。
以是,希拉拉的說話,毫無事理可言。
第二位--楊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