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女戶[第1頁/共4頁]
裡正一想,便也明白:“有甚事,我自與你們佳耦說去。”素姐實不是個能出麵理事之人。
捧硯道:“小也不知端底,隻傳聞縣令不準哩,需求按律。”
縣令身上早著了幾下,印了數個鞋印子,雙手護著頭臉,叫道:“你不曉得哇,若止是千八百兩,我叫小畜牲還了去,還還是是個好人,現在這兩萬兩,還出去我也心疼哩,還不出去,我就心驚。愁煞人哩!縱做個官兒有些好處,也不當是這般。恁多錢,你心不驚麼?”
林老安人又見了侄兒林秀才,林秀才道:“皆了力了,不料縣令大官人那邊需求依律,再膠葛,恐肇事端。幸爾素姐不喜出門,姑母還把家事交與秀英伉儷,倒也便宜。”
縣令送走老婆,越想越惱,揚聲道:“大郎呢?把他與我叫了來!”
程家想得極好,秀英總能做上3、四年戶主。界時玉姐也近十歲,多少能曉些事了,又或者秀英可與程謙生出個兒子來,歸了程家,程家也算是有後了。到時候哪怕是林老安人隨程老太公去了,程家也算穩了下來。就算改了素姐做戶主,也不過再多費一回時,秀英佳耦已另立了戶,但是孩子年幼,法理不過情麵,總須親生父母照看。
玉姐與朵兒出去,秀英便問:“你隻要朵兒一個伏侍,我再與你買兩個好丫頭,你要恁樣?”
林老安人與秀英計無所出,隻得按下,待程謙回家,再作商討。
天下高低之戶籍都是這般,記錄完了,往京中戶部保藏,每過上十年、二十年不等,便要搜檢一回,將冊替了舊冊。老是處所越小,積存之年載越長,到得京中,每當替代戶籍之時,便將舊冊燃燒,為冊騰房舍存放。也有一等小吏,為圖幾個錢,或圖費事,將舊冊轉賣與人,可於空缺之處寫字兒——多數是家道不甚繁華之人買來習書之用。[1]
林老安人愁道:“你哪曉得哩,一個賣唱姐兒,一個小婢就能哄得她團團轉,還是我眼皮底下哩。一個錯眼,她幾乎就把紀主簿家娘子獲咎死了,哪敢叫她當家?下回再一錯眼,她又做出甚事來,她是戶頭,我們隻要跟著受哩。”
玉姐道:“我有朵兒就夠啦。”
林老安人一想素姐那嚶嚶抽泣樣兒,便覺胸口發悶,一口氣幾乎便提不上來。秀英與林老安人恰是一樣心機,一家高低四代女子,實談不上甚謀奪傢俬,然素姐之稟性,如何能令人放心叫她做戶主?
秀英便問:“怎地變卦了?”
程謙苦笑道:“也止得如此了,隻是我這嶽母太溫和,不好見人,但有戶頭呈現之事,還請老丈多擔待。”
縣令不是誰想見便能見,程謙隻托與酒肉朋友縣令公子。卻說這縣令公子是得了程謙好處,又因著程謙得了很多好處,程謙尋上他代為關說,縣令公子自也是冇口兒地承諾了。縣令公子內心眼裡,女人總要依著男人度日,哪怕是個贅婿,秀英有夫,總好過素姐寡居。
程謙無法,又有裡正相勸:“既是縣令發了話,也隻得如此了。街坊鄰居這很多年,我們看眼裡,你家嶽母也是個不管事。她既不出門,還是是你們佳耦當家哩,倒免得你攜妻歸宗,再轉一道手,多托很多人,白搭恁多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