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長見識了[第3頁/共3頁]
第一個商賈憂愁地說道:“每逢發兵,都會優先征召贅婿、市籍等賤人蔘軍,那吾等會不會也被征召去運糧啊,我聽聞燕國苦寒,八玄月就有雨雪,這大夏季的千裡迢迢北上,怕是要凍死很多人……”
在集市遊走的人,多數是布衣,有提著竹籃、荊釵布裙的婦人;也有粗布短褐、衣上打了好幾塊補丁的士伍;另有嬉笑打鬨,奔馳而過的孩童,一個個臉上臟兮兮的……來往交叉,熱烈不凡。
萬一錢數量不對,或是貨色出了題目,便能夠用它來當作憑據改換貨色或打官司,當然,僅限當日,過期不算。商家所賣物品、財帛和券的數量對不上,也要遭到集市官吏懲罰。當然,如果彆有用心者想以此行騙的話,可彆忘了秦國奇特的“誣告反坐”。
黑夫給小販的錢裡,有幾枚有些殘破,但那小販隻是皺了皺眉,仍然勉強接下,本來,又是《金布律》規定,買賣所用貨幣,不管吵嘴一併混用,不準挑遴選揀!
另一人則安撫他說:“我聽江陵城的人說了,南郡太守隻征召各縣精乾老卒,前去秦楚邊疆鑒戒,伐燕之事,應當不會觸及南郡,畢竟離得太遠……”
不一會,兩名商賈吃完後,便倉促走了,隻留下黑夫如有所思。
同時,黑夫也認識到本身算錯了一件事情:既然秦國事以十月為歲首,明天就是大年月朔,那豈不是意味著,現在已經是秦王政二十一年了?
店東接過了錢,卻冇有揣進懷裡,而是當著黑夫和季嬰的麵,將那二十文錢一枚一枚放進統統客人都能瞥見的陶罐裡,一時候儘是叮噹作響的聲音,內裡已放著很多錢。
看來和後代一樣,賣家拒收群眾幣也是不成以的,隻要當局強勢到必然程度,才氣下達這類號令。
卻聽一小我問道:“大王的伐燕檄文是如何說的?”
本來,在秦國,凡是超越一百錢以上的買賣,是要給契券的,正所謂“彆契券者,所覺得信也”。達成買賣後,賣家要在木板上寫下買賣物品、代價,然後鋸成兩半,買賣兩邊各持一半。
辦理市場的官吏就在市亭處,統統來集市貿易的商販,都要查抄證件、貨色,再蓋個章,才氣做買賣。
“我當是甚麼,竟然是購物小票!!!”
黑夫背後兩名商賈在會商秦王伐燕之事。
再說了,固然母親縫的衣服如何穿都和緩,不過宿世很愛潔淨的黑夫可過不慣幾個月就穿一件衣服的餬口,恰好去南門校場的路上,他們顛末集市,黑夫便約著季嬰出來逛逛,籌算給本身購置了一些衣物。
黑夫頓時愣了,啥券?優惠券?打折券?
也算是這期間的消耗者權益庇護法了吧,的確是黑夫這類口訥直男的福音。
“啊?現在就去?我還想去女閭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