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審當賞罰[第1頁/共3頁]
即便他身居高位,能夠乾預律法的製定,莫非就能消弭統統訛奪生硬之處?宿世的法製課上彷彿也說過,這匿名投書罪,一向到民國纔打消,承認並鼓勵匿名投書,得是20世紀90年代的事了……
黑夫捏了捏身上沉甸甸的荷包,盤算了主張,大步朝縣司空官署走去。
如果平空搬運後代律法條目,卻不能竄改出產力和社會形狀,恐怕隻是空中樓閣吧。
“若我為製定法度者……”
以是盜墓賊們合計賞45金。
他走到跟前,將那袋死沉死沉的錢往案幾上一放,收回了嘩啦的響聲。
他自以為是一個有知己的人,對去疾被罰非常憐憫。因為黑夫感覺,這件事裡,去疾並無錯誤,再加上去疾家中另有有身的老婆,家道也不敷裕,他更是過意不去。
求盜東門豹參與了擒拿盜墓賊的戰役,又是亭部幫手,可得7金。
彆的,另有捕獲匿名投書者去疾的犒賞,兩個臣妾。黑夫他們宣稱本身不需求臣妾,要求按時價換成錢,因而又發下來8600錢。黑夫獨得4000錢,其他的錢,遵循湖陽亭世人在尋覓投書者一事中的功績分了。
黑夫拱手道:“我對公士去疾因匿名投書被罰三甲一事,仍有些迷惑,想劈麵就教獄掾!”
喜沉下臉來,對黑夫訓道:“律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吏者,民之所懸命也。”
黑夫大聲喊了起來,喝止了去疾,去疾回過甚,和一眾小吏愣愣地看著黑夫。
小小安陸縣,當然冇太多黃金儲存,所謂的金幾兩,更多是作為一種大麵值的貨幣稱量單位,實際發放時,還是給等價的半兩錢。
喜便道:“這條律令,乃是商君新政,為我國定下法度之初便製定的。當時奸邪之人見律令嚴苛,便企圖匿名投書,詆欺萬狀,謾上侮下,無所不至,使得律令一度被擾亂。因而商君便命令,對於匿名投書者所告之事,一概不予受理,在未抓到匿名者前,連翻開看都不可,一旦抓到投書者,就要重罰!”
“律法就不會有訛奪和生硬的處所?”黑夫有些不平,這一刻,後代對匿名告發者的嘉獎,與秦朝的懲辦,二者之間產生了冇法調和的衝突。
但是,差人依法辦案,卻把好人好人一起抓了,好人當然罪有應得,可好人就該死白白受罰麼?這時候,身為差人,對律令無能為力,又該做甚麼?
但是,喜卻突破了他的胡想,在秦律裡,能夠減輕罪惡的環境隻要三種,一種是本日才呈現過的“未成年人庇護法”,因為少年人多是被教唆犯法,冇有刑事任務才氣。
黑夫考慮著語氣道:“去疾雖犯了投書罪,按罪當罰,但他投書並不是為了誣告、誹謗,而是為了告發罪過。若無去疾告發,下吏毫不成能將賊人一網打儘,且去疾被緝拿歸案後,對罪過招認不諱,並主動幫手吾等破案,不知律令中可有……”
小陶、利鹹也參與了戰役,每人可得5金。
黑夫恍然大悟,本來這項律令有如許的汗青淵源啊,從那今後,秦國就對匿名告發信一刀切,即便是“畏賊不敢告而投匿名書俱實”者,也以為是“此情雖極輕,而告訐之風不生長”,還是該抓抓,該罰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