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審當賞罰[第2頁/共3頁]
喜皺起了眉,反覆他的口頭禪:“隻由律法鑒定!”
此次分金,可不像前次與垣柏的私家賭約一樣,由黑夫說了算,而是官府遵循湖陽亭世人的功績,將賞金分紅幾份。
黑夫也曉得此事是本身天真了,在堂上聽到未成年人能夠減罪,還覺得律令中另有其彆人道溫情、矯捷應用之處,誰料一頭撞上的,仍然是冷冰冰的律令,和板著臉的秦吏。
“去疾,現在就與我立契券!”
其次,便是不對犯法處刑從輕,首要針對官吏,偶然違規和成心怠政的懲罰完整分歧。
喜的一番話讓他復甦了很多,固然秦律時不時給他一些欣喜,但這仍然是悠遠的當代,寧肯罰錯,不能放過,這就是秦律的思路吧。
“即便有錯,那也得由鹹陽,由廷尉、禦史府,由大王來變動,你我隻要履行的任務,並無指責律令的權力!”
因而,二者加到一起,黑夫就獲得了15520半兩錢的钜款!千錢一畚(běn),也夠裝十五畚了……
其三,便是自首減輕懲罰。秦律規定,凡照顧所借公物外逃,主動自首者,不以盜竊論處,而以流亡論處。
但是,喜卻突破了他的胡想,在秦律裡,能夠減輕罪惡的環境隻要三種,一種是本日才呈現過的“未成年人庇護法”,因為少年人多是被教唆犯法,冇有刑事任務才氣。
黑夫拱手道:“我對公士去疾因匿名投書被罰三甲一事,仍有些迷惑,想劈麵就教獄掾!”
“去疾有罪無罪,不由你我鑒定。”
“公士去疾?”
這此中,並冇有合適公士去疾的減免選項。
言罷,喜便朝黑夫點了點頭,揮袖而去。
黑夫頓時沉默,過了一會,才輕聲道:“為吏之道上,不是說為吏者,要審當獎懲,毋罪無罪麼?”
“若我為製定法度者……”
“可有使其減輕罪惡的律條?”喜猜出了黑夫想說甚麼。
小小安陸縣,當然冇太多黃金儲存,所謂的金幾兩,更多是作為一種大麵值的貨幣稱量單位,實際發放時,還是給等價的半兩錢。
……
喜卻道:“黑夫,你可知這投書罪,是何時定下的?”
一兩為24銖,半兩12銖,一銖為0.65克。一枚秦國半兩錢,大抵重8克。
如此分下來,湖陽亭世人都獲得了一些錢,皆大歡樂。
求盜東門豹參與了擒拿盜墓賊的戰役,又是亭部幫手,可得7金。
如果平空搬運後代律法條目,卻不能竄改出產力和社會形狀,恐怕隻是空中樓閣吧。
這些錢擺在麵前,也是一大堆,重達一百多公斤,黑夫的荷包隻能裝下四千多錢,其他都得雇牛車運回湖陽亭去。
這個設法在黑夫腦海中俄然冒出來,但又敏捷沉下去了。
黑夫一拍荷包,笑道:“這四千錢,我借你!”
喜便道:“這條律令,乃是商君新政,為我國定下法度之初便製定的。當時奸邪之人見律令嚴苛,便企圖匿名投書,詆欺萬狀,謾上侮下,無所不至,使得律令一度被擾亂。因而商君便命令,對於匿名投書者所告之事,一概不予受理,在未抓到匿名者前,連翻開看都不可,一旦抓到投書者,就要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