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下山去趕圩[第2頁/共3頁]
更彆說這裡另有套裝的玻璃器皿,原價或許10元的,在名譽超市采辦需求50點名譽值。但真的買下來,對於那些世家大族,乃至是皇親貴胄來講,絕對能夠賣出個天價。隻是在這山民當中,就算曉得這是絕世珍品,隻怕也賣不出甚麼好代價。
跟隨者每3天供應1點名譽值;崇拜者每2天供應1點名譽值;虔信者每天供應1點名譽值;狂熱者則每天供應2點名譽值。
話又說返來,他本來就是一個無神論者,身為紅旗下生長的新青年,李煜是個徹頭徹尾的唯物主義者。讓他佈道先不說他不會,就算會他也不籌算搞宗教。這玩意首尾很難措置,一個不好就會離開節製,反過來製約本身。
“哈哈哈,黔縣和陵陽縣分開兩地,我們又冇有在黔縣做過甚麼惡事,那邊的官府又豈會對我們如何樣?再說圩集也主如果鄉裡停止,隻要不進城倒也無虞!”祖橫大笑。
淺顯長槍30名譽值,能夠兌換一個槍頭,加上槍桿就是把長槍,不愧是便宜品。镔鐵的或者當代鋼製的槍頭必定貴一些,特種陶瓷槍頭乃至高達5千名譽點/個,但長槍這玩意本來就是便宜的耗損品,要那麼好也冇甚麼意義。
南邊本來經濟就不發財,種地也受不了多少賦稅,本地的經濟很大程度還是要依托山民出售的山貨來保持。故而就算是祖橫他們不被認出來,那麼隻要遵循端方收支陵陽縣,倒也不會遭到甚麼禁止。
看起來不高,但受眾如果多了起來,比如陵陽縣四周十數萬山民都成為他的跟隨者,那麼每三天就能供應十數萬的名譽值,換算到每天就稀有萬名譽值支出。更彆說,全部大漢傳聞有五千萬人!
本來諸縣固然都屬於大漢朝廷,但實在也是各自為政。隻要自家地盤冇有山越肇事,那麼山民下來趕圩卻也不會製止,特彆圩集還能為縣城賺上一筆稅收。
名譽體係,就是通過獲得名譽,來兌換物品的體係,這是李煜終究得出的結論。
至於信者的狀況也有幾種,彆離是:跟隨者,崇拜者,虔信者和狂熱者。
簡樸來講,目前他有50個跟隨者,實在就是他那些門生。跟隨者每3天會供應1點名譽值給他,換言之50人每3天能夠給他供應150點名譽值。
這個名譽值有點近似後代的RMB,1點名譽值相稱於1元RMB,換言之他每3天相稱於支出150元RMB。一個月30天計算,現階段月薪為1500元,隻能算是普通般的支出。
世家的暗中可見一斑,難怪曆朝曆代最讓天子頭痛的,不是天災也不是民亂,剛巧就是這些占有在各地,不竭兼併地盤擴大師族權勢的世家大族!
饒是如許,一袋淺顯的食鹽,在這個期間價格仍然是非常的可觀。特彆是這些山民,很多時候乃至連吃鹽都吃不起,隻能通過喝獸血來彌補鹽分。在這裡,一袋鹽隻怕都能換上十貫五銖錢的。
當代槍械也有,但每一把根基上都是天價,起碼以現階段環境而言。且就算買下來也冇甚麼意義,隻要一把底子構不成戰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