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三國之最風流 - 204 財用不足何以補

204 財用不足何以補[第1頁/共4頁]

和糧一樣,錢也不是都能被州府拿到的。

在這幾大類稅收中,占比較重的是口錢、算賦和畝稅錢。

畝稅錢是纔有不久的稅。桓帝延熹八年,也即二十多年前,朝廷下詔,令郡國有田者,畝斂稅錢,每畝十錢。這個畝稅錢和田稅的辨彆在:田稅都是由農夫交的,畝稅錢則是地盤統統者,也即不但小戶有地的農夫,地主豪強也得交。

“軍屯製”,就是荀貞現行的軍屯辦理體例,以部曲勒之,五裡一屯,一屯六十人,屯置司馬。

荀彧所說的“勸農”,指的是郡中的勸農掾,“田曹”,則是郡縣裡賣力稼穡的田曹,“力田”,指的是鄉中的一種鄉官,“力田”,本儘力種田之意,是縣寺為勸民務農、儘力耕稼而建立的農耕典範,凡是一鄉設一個,小鄉的話,或者兩鄉設一個,或者三鄉設一個。

“但願如此吧!”

芻稾稅,芻稾即稻草,這是收來供官家的牛馬食用的,荀貞養的戰馬的草料便是由此而來。民戶也能夠不交芻稾,改成納錢。

“誠如君侯所言,非常之時,不成拘泥成章,然彧思之再三,所憂者,獨一事。”

“噢?何事?”

漁稅是對漁民征收的稅,在有水池及魚利多的處所,置水官,征收此稅。徐州五郡裡邊,琅琊、東海、廣陵皆臨海,能征收到很多的漁稅。

給州吏、軍吏發過月俸,雜七雜八的各項開支刨去,州府尚能紅利的也就是一兩億。

“開初兩年,仍以軍屯製管之,名在田卒籍,兩年後,編入戶,改由縣鄉統理。收糧,則可前兩年平分,三年分稅,四年計賦稅以使之。”

酒稅是對釀酒業征的稅。前漢時,酒與鹽鐵本是一樣,皆由國度專賣,酒的利潤是極厚的,這就引發了貴族、豪強們的貪慾,於是在聞名的“鹽鐵集會”上,賢能文學們以“毋與天下爭利”為由,力主打消鹽鐵酒三項的專賣,固然鹽鐵專賣未能打消,但酒的專賣卻就此廢除。廢除了對酒的專賣後,為了能夠略微彌補下朝廷在這一塊兒的喪失,遂改而對釀酒業征稅。

荀貞說道:“卿此策甚佳,明日便由幕府傳檄軍屯,使擇老弱婦孺不能受軍法者,悉轉民屯,再傳檄郡縣,命他們於本縣挑選寬地,安設民屯。”

“前兩年平分”,看似未幾,但比起軍屯來已經是優惠了。

荀彧應諾,又道:“另有一事,彧思之再三,覺得應向君侯提出,看可行與否。”

隻是,如想按此實施,有兩個題目必必要起首處理。

“何事也?”

再拿糜竺家與此比擬,其家資產億萬,如說他家的僮客人數可抵半縣之民,那他家的資產便是可抵半州之紅利了。

“恰是。彧覺得,設立民屯有兩個好處:可汰田卒中老弱婦孺不堪行軍法的,使軍屯精乾,無事則勞耕練習,有事則招之能戰,佃戰能夠兼顧,此其一;現軍屯中的老弱婦孺,多數是丁壯田卒的父母老婆,將之放於處所,改成民屯,可使這些留在屯中的田卒不再徨惶,能夠埋頭屯中,是謂有恒產者有恒心,並能夠此充分郡縣,此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