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5)[第2頁/共5頁]
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 前塵之相本自虛妄。從識變生。如同影象。而複引發念想。緣慮名之為心。心之與境二俱虛妄。此心及境即真如海中一浮漚耳。故下文雲。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情妙心中所現物。浮塵既現。實體即隱。能覆能暗。故雲惑汝真性
蒙佛慈愛。雖今削髮。猶恃憍憐。以是多聞未得無漏 見惑雖除。俱生全在。至下方得第二果故
阿難言見。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亮拳。耀我心目 佛手金光。耀我心目。此即心目俱見 三再審誰緣
是故應知。統統無聞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此上七段。破妄所依竟。然凡情所計雖複萬差。因依之處不過此七。欲推妄體。先破所依。其猶城陷則賊亡巢傾則卵覆。征雖有七。處則唯五。第四第七無彆處故。隨合無著。似破能依。正意在所。詳之可見 次破妄顯真二。一破妄心顯至心三。一阿難伸請二。一責躬遭難
普佛天下六種震驚 三種人間不離本覺。名佛天下。四大分湛。諸根妄生。故雲六種。無明堅厚。土石成形。震驚既屬佛光。妄本必為智拔。六震驚相。如華嚴說
佛言。汝言中間。中必不迷。非無地點。今汝推中。中何為在。為覆在處。為當在身 若心在中。中應無惑。必有地點。何者為中。故舉身處以定中位 二隨計斥破二。一在身無中破
右膝著地 胡跪也。屈智就理。期證入故。皆言右者。順而無逆合掌 信解冥符。俾悟入也。已上皆身業
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 標指也。菩提智果。涅槃斷果。二果本具。故雲無始。所依之性。本來不與妄染呼應。故雲元清淨體。何者是耶下雲
若遍體者。同前所挃 破遍也。挃一支時四支應覺。故雲同前
有不著者。不成名無 若此不著之心是有體者。則不成言不在統統。無猶不在也 三雙指二過結責前非
恭敬 意業也。謹肅曰恭。仰重曰敬
佛言。若眼能見。汝在室中。門能見不 引喻難也。如人間人稱見外者。必待出門方名流見。若人居室。門豈自見。門眼也。民氣也。汝稱目睹。理恐不然
爾時世尊。從其麵門放各種光。其光晃曜。如百千日 將陳法利。宜先表報警動令信也。前放頂光。表體無說。此從口放。欲顯言詮。聲色用中不過智體。各種百千。具足眾德破無明暗如日之照
若在身者。在邊非中。在中同內 若汝於身立中位者。身有中邊。若居身中。與內何彆。應合見內。若就身邊。邊則非中。便有自語相違過也 二在處不定破
物非體知。成敵兩立。雲何為中 今若不雜。物自無知。體自照境。宛成相敵。但有二相。中雲何存 二破不兼
阿難言。我所說中。非此二種。如世尊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有彆離。色塵無知。識生此中。則為心在 身處二種。非我立意。眼色為緣生眼識者。難道尊言。今約根境兩楹之間。以立中位。心在此也。根能照境。故雲彆離 二破二。一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