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第3頁/共3頁]
戰役,本來是一種詭詐之術。以是,能戰而示之軟弱;要打,假裝撤退;要攻近處,假裝進犯遠處;要想遠襲,又假裝近攻;仇敵貪利,就用小利勾引;仇敵混亂就要攻取;仇敵力量充分,就要防備;仇敵兵強卒銳,就避其鋒頭;仇敵氣勢洶洶,就設法擾亂它;仇敵謙虛就要使之驕橫;仇敵安閒就要使之頹廢;仇敵內部敦睦,就要誹謗他們。總之,要在仇敵冇有防備處進犯,在仇敵猜想不到的時候采納行動。這是批示家製勝的法門,不成預先講明。未戰之前就能預感取勝的,是因為籌劃周到,前提充分;未開戰而估計取勝掌控小,是具有取勝的前提少。前提充分的取勝就大,籌辦不充分的就會失利。何況一點前提也不具有的呢!我按照這些來察看戰役,勝負也就清楚了。
作者:佚名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堪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堪,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我的軍事思惟您以為能夠接管,再從交際上形成大好情勢作為幫助前提,就把握了主動權。所謂態勢,便是仰仗無益的環境,以製定臨機應變的戰略。
其用戰也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敷。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厥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儘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儘知用兵之利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謀攻篇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成不察也。
孫子說:要發兵作戰,需做的物質籌辦有,輕車千輛,重車千輛,全部武裝的兵士十萬,並向千裡以外運送糧食。那麼前火線的軍表裡開支,接待使節、策士的用度,用於兵器維修的膠漆等質料用度,保養戰車、甲冑的支出等,每天要耗損令媛。遵循如許的標準籌辦以後,十萬雄師纔可解纜上疆場。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裡饋糧。則表裡之費,來賓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令媛,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故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國度安危之主也。
作戰篇